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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2012年法律硕士民法常考知

2012-12-26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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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2页:相邻关系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3页: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4页: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5页: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6页:动产质权配套试题及答案
  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是有体物,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如《担保法》第34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第75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均以权利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特征包括: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例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D.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C 
  例2: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答案:B 
  2、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共同效力与特有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例3: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A 
  3、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而言,包括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应注意,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规定:
  (1)买卖不破租赁;
  (2)依据《破产法》规定,工人工资债权优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
  (3)依据《海商法》规定,船长、船员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权等优先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 
  例4: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4、物权的追及效力。即物权的追及权,不论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辗转到何人之手都不影响这些权利的存在,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物权的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 
  例5: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批布匹卖给了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
  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答案:AD 
  5、物权请求权。
  应明确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掌握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1)物权请求权以恢复物权的完美状态为目的,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一种防卫性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一种索求性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来自于物权的支配内容,是一种从属性的内容,物权请求权不能转让;而债权请求权可以转让。(3)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于债权请求权的效力。(4)物权请求权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只需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物权的行为便可;而债权请求权中,债权人一般应对债务人负过错的举证责任。
  应掌握物权请求权的种类:(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2)返还请求权;(3)排除妨碍请求权;(4)恢复原状请求权;(5)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例6: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
  A.损害赔偿请求权
  B.消除危险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
  D.确认父子关系请求权
  答案:BC 
  6、物权的种类。应明确自物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本权与占有的划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例7: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7、物权的变动。特别应予掌握的是哪些物权的变动应予登记。应掌握登记生效的物权和登记对抗的物权。应理解交付的意义以及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拟制交付、指示交付、象征交付的含义及适用。 
  例8: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B 
  8、物权法定原则。应明确物权的内容、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公示方式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当事人自由创设的,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但符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例9:物权法定的含义包括( )。 
  A.物权种类法定 
  B.物权内容法定
  C.物权效力法定 
  D.物权公示方式法定
  答案:ABCD 
  9、一物一权原则。应掌握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用益物权,但不相矛盾的两个物权是可以同时存在一物之上的。 
  例10: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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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相邻关系。应明确相邻关系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占有权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实质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权利的一种延伸或限制。应掌握一些主要的相邻关系。 
  例22:在下列民事关系中,哪些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顶上,引起纠纷 
  C.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D.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
  答案;ABC 
  21、善意取得制度。应明确善意取得的要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动产、非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表示的债权、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未分离的不动产的出产物、依法被查封的财产均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和盗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货币、票据、通过竞买方式和交易所方式取得的除外。 
  (2)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
  (3)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为善意。应掌握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效力:原所有人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 
  例23: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丙因善意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ABC 
  22、先占。应掌握先占在我国作为所有权取得方式的两种情况,即依法对所有人抛弃的废弃物品的先占,依习惯先占取得所有权。 
  例24: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时发现了,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依照法律,王某( )。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及劳务费 
  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 
  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于适当补偿
  答案:C 
  23、拾得遗失物。应掌握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侵权之诉处理。拾得人对拾得物支出的费用,可要求失主返还。 
  例25: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
  B.孙某
  C.林某
  D.郑某
  答案:C 
  24、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应掌握埋藏物、隐藏物的特点,应明确埋藏物、隐藏物有所有人或存在所有人的继承人的,应返还原物,但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属于国家所有。 
  例26: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乙发现后,欲据为己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国库券的所有权消灭 
  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原则应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 
  C.此国库券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 
  D.甲能证明其对此宗国库券的所有权,故乙应将国库券返还给甲
  答案:D 
  25、添附。应明确添附的三种形式:混合、附合和加工。应掌握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规则: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新的财产归不动产所有人所有,动产所有人可以取得与其动产相当的补偿;动产与动产附合的,如果能够区分主物、从物或各个动产在价值上不等的,价值大的一方可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价值小的一方取得相应的补偿,不能区分主物、从物,动产在价值上相等的,则由各所有人共有。应明确添附为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应理解添附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例27: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间上加盖三间楼房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C.丙误将乙的宝石当作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答案:C 
  26、按份共有。应掌握按份共有人的权利:要求分出自己份额的权利,转让自己份额的权利,对其他共有人出售之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对抛弃物享有的权利。应掌握按份共有人的义务,如果与第三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中,该债务为可分之债,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该债务为不可分之债,则按份共有人负连带责任。 
  例28:下列不须全体共有人同意即可为之的行为有()。
  A.财产的保存行为 
  B.财产的改良行为
  C.财产的转让行为 
  D.履行财产所负担义务的行为
  答案:ABD 
  27、按份共有人的责任性质问题。按份共有人的责任性质,我国法律尚未规定,但依民法原理,对不可分债务,按份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对可分债务,按份共有人负按份责任。 
  例29: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甲、乙各按50%的比例承担责任 
  C.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28、共同共有。应明确共同共有的特征,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共有财产的类型,即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例30:王某写信给其侄女王芳,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芳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芳与李岩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元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A.应属于王芳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属于王芳与李岩的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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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明确所有权是自物权、完全物权、无期限物权、具有弹力性回归力的物权。所有权的行使应符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所有权人也负有容忍之义务。 
  例11:下列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日月星辰 
  B.一项新产品的发明专利
  C.病人的假肢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例12: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 
  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
  C.电信公司在地下铺设通信光缆 
  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航飞机 
  答案:ABCD 
  11、国家所有权。应掌握未授权公民、法人经营的国有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应明确专属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为矿藏和水流。应理解因土地、山岭、草原、森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行政部门处理不服的,当事人才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上述纠纷属于侵犯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13: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
  A.土地 
  B.房屋
  C.水面
  D.矿藏
  答案:D 
  12、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即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其形式包括:生产、取得原物的孳息、国家强制取得所有权、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国家和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添附。 
  例14: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7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 
  C.小陈的50000元存款共得利息1000元 
  D.10岁的小高把爸爸给买的铅笔刀送给小朋友
  答案:C 
  13、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即新的所有人根据原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所有人转移的所有权,包括因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和因法律事件取得所有权,前者如买卖,后者如继承。 
  例15:下列属于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方式的是()。 
  A.添附
  B.先占
  C.赠与
  D.没收答案:C 
  14、所有权取得的时间。
  (1)当事人对所有权转移时间有约定的,财产所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发生转移;
  (2)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转移财产所有权;
  (3)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财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例16: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给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日期是1999年3月1日,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所有权在乙公司支付完货款时才转移”。乙公司在1999年3月5日支付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于3月10日将木材运至乙公司,乙公司验收并接受木材,并于3月15日付清剩余的货款。这批钢材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是( )。
  A.3月1日
  B.3月5日
  C.3月10日 
  D.3月15日
  答案:D 
  15、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范围从横的方面讲,以地界为限,从纵的方面讲,包括地面、地上和地下。但依照《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等规定,土地所有权受到法律的诸多限制,如水资源与土地所有权是分开的,矿藏、水流归国家所有,同时,土地所有权人应容忍他人对土地的合法利用,如在地下铺设管道应予容忍。 
  例17:某块河滩地曾属甲村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甲村撂荒。乙村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甲村和乙村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
  A.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 
  B.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 
  C.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 
  D.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
  答案:A 
  16、国有土地所有权。应掌握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国务院统一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 
  例18: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A.城市市区的土地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时,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C.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D.城镇居民的宅基地
  答案:ABCD 
  17、集体土地所有权。应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三类,即村农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 
  例19: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B.只能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C.只能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归乡镇农民集体、或村民集体或村民小组集体
  答案:D 
  18、房屋所有权。应掌握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问题。 
  例20:1996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19、房屋区分所有。房屋区分所有,我国法律暂无规定,但根据民法理论,对于专有部分,房屋所有人享有专有权;对于共有部分,房屋所有人享有共有权。专有部分的范围多大,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不同理解。一般认为,专有部分包括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自用部分包括房屋、区分所有人自用的客厅、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粉饰部分。自用设备包括区分所有人自用的门窗、浴缸、抽水马桶等。有的学者还认为,专有部分还应包括某些建筑物的附属物,如车库、仓库。特别难以认定的是,地板、天花板是属于共有部分还是属于专有部分。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墙壁、天花板既作为共有财产,又作为专有财产对待。作为自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区分所有人对于墙壁的使用享有不受干涉的权利,作为共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在出售房屋时墙壁、天花板只能作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进行登记,而不能作为独立的财产进行登记。另外,对于房屋的共有部分,各区分所有人均负有维修之义务。维修费用由各区分所有人根据其自有部分的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例21: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B.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 
  C.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D.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处理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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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应掌握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其特征为: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以占有为前提;是他物权、期限物权、限制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独立物权。 
  例31: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
  A.相邻权 
  B.住宅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答案:C 
  30、用益物权的种类。我国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
  例32: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抵押权
  C.土地使用权
  D.典权
  答案:B 
  31、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无偿的,划拨用地主要用于公益性的用地项目,不得以划拨土地从事营利性行为。出让是有偿的,出让有两种方式,一是买卖方式,又称债权方式,二是投资方式,又称股权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续取得是通过转让、抵押权实现和强制执行,最长使用期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是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且其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一并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能超过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不得改变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如若改变,应经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例33: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5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1999年7月1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0年1月1日搬入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A.40年
  B.70年
  C.35年6个月
  D.36年 
  答案:C 
  32、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而非债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是权利主体的限定性、权利客体的限定性、权利取得的合同性和权利行使的限定性和期限性。应掌握土地承包权人享有的出租、转让、转包、互换和其他方式的流转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优先权。应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由承包方依法自主决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流转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报发包方备案。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承包方将承包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之间可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为由收回承包地和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在承包期内,因婚姻关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承包人死亡的,其承包收益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可按照其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草地交回发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收回。对于四荒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对于通过此种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的土地,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林权等证书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34: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30至50年
  C.林地的承包期为30至70年
  D.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期均为30年答案:ABC 
  例35: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流转的权利,该权利包括( )。
  A.转包权 
  B.出租权
  C.互换权 
  D.转让权
  答案:ABCD 
  例36: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四荒”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
  A.转让 
  B.出租
  C.入股
  D.抵押
  答案:ABCD 
  33、宅基地使用权。应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有建造房屋和种植竹木的权利。村民一生只能申请一次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农民迁出并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组织收回。禁止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例37:对于宅基地使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自然人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房主 
  B.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在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权利 
  C.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转让 
  D.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互换宅基地
  答案:ABD 
  34、典权。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是以支付典价而成立的物权,是以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物权。典权人对典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转典、典权转让和出租典物的权利。转典时典权人与出典人仍保持典权关系,转典的期限在原典权有典权期限时不得逾原期限,原典权无期限,转典也不得定有期限,转典的典价不得超过原典价。典权人转让其典权后,原典权人与出典人脱离关系,由受让人取得原典权人的权利和义务。除典权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典权人可以出租典物,收取租金,但典权人因典物出租而受到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典权人在出典人出卖典物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出典人赠与典物时,典权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典权人有对典物在毁损灭失的价值范围内进行重修和修缮的权利,超过该价值的重建或修缮应经出典人同意,否则,在回赎典物时,典权人不得就原价值限度外的费用请求偿还。典权人对典物支付的有益费用,在出典人回赎时,在现存利益的限度内请求偿还。典权人负有保管典物和返还典物的义务。在典权关系中,出典人享有让与典物所有权的权利,但其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典权的限制,即出典人只能进行法律上的处分不能进行事实上的处分。典权人享有留买权。出典人享有回赎权,回赎必须在回赎期内为之。一般认为,典权期限届满后,10年为回赎权行使期间,但回赎期以典期加回赎期不超过30年为限,回赎期为除斥期间。出典人回赎以原典价回赎。出典人对出典物享有设定担保的权利。典权的消灭方式包括回赎、招贴、作绝、别卖以及标的物的抛弃、灭失、混同等。 
  例38:李某在县里有临街房屋12间,是祖遗房产。因为李某是孤寡老人,长期以出租房屋为生。1970年该县食品公司因扩大营业用房,便主动找李某协商要求买房,李某未同意。以后县食品公司又提出要求典当房屋,李某开始不同意,后经人说和,双方达成了房屋典当协议。协议规定:“李某愿将12间房屋出典给县食品公司,典价12000元,典期无限,立约为凭”。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李某与县食品公司之间确立的是什么法律关系?
  A. 买卖关系,因为协议声明典期无限 
  B. 典权关系,因为协议虽声明典期无限,但实际履行时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 
  C. 典权关系,但典权关系不合法,不能成立,因为规定的典期没有限制 
  D. 买卖关系,但价格偏低,李某可要求另找差价
  答案:B 
  35、典物的风险负担问题。对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典权期限内,典物灭失的风险由出典人承担,因为出典人为典物的所有权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典权期限内,典物灭失的风险由出典人和典权人共担。通说采后一种观点。 
  例39:赵某将私房三间典与郑某,典价5万元。后郑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夏天因雷电起火,房屋被烧毁。该房屋毁损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 
  A.赵某 
  B.郑某
  C.赵某与郑某 
  D.郑某与陈某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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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2页:相邻关系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3页: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4页: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5页: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6页:动产质权配套试题及答案
  36、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应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是:具有变价受偿性;具有从属性;具有不可分性;具有物上代位性。其从属性表现为:担保物权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债权成立为前提,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成立;担保物权应随主债权转让而转让,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担保物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主债权不存在,担保物权原则上不能单独存在。其不可分性表现为:在担保物权一部分消灭时,其余部分仍然担保债权的全部;担保物的价格上涨,债务人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担保物价格下跌,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新的担保物的义务;担保物因共有的分割分别属于数人时,其分割的各部分仍然担保着债权的全部。其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代位物。 
  例40: 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自有财产提供了物权担保。后因甲无力向乙还款而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物权担保有效 
  D.甲乙之间的物权担保无效
  答案:BD 
  37、担保物权的种类。应掌握法定担保物权与约定担保物权,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与权利担保物权,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与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登记的担保物权与非登记的担保物权的区分标准及区分意义。    例41: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 
  A.留置权 
  B.典权 
  C.土地承包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A 
  38、抵押物的范围。抵押物的范围包括:(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耕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但四荒土地使用权以及乡镇企业用地连同乡镇企业厂房可以抵押。(2)房屋。房屋可以设定抵押权,但房屋如转化为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的,不得抵押。宗教用房不得抵押。机关法人的公益性财产,如机关法人的办公用房、部队营房也不宜设定抵押。农民用房可设定抵押权。(3)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工具可以设定抵押,但转化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的,不得设定抵押。(4)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可以设定抵押,但转化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的,不得设定抵押。(5)林木。林木可以设定抵押权。(6)其他财产。包括依法获准建造或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正在建造或计划建造的船舶可设定抵押。但已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及违法违章的建筑物,均不得设定抵押。 
  例42: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个人享有的房屋产权 
  C.企业所有的汽车
  D.个人承包的耕地使用权
  答案:D 
  39、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应采书面形式。抵押合同对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办理登记致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抵押合同不得约定流质条款,即抵押物的所有权在主债权未受清偿时归债权人所有。流质条款为无效条款,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例43:甲分别有债权人乙丙丁。丁为了使自己的债务得到清偿,许诺甲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丁后,为其办理出国手续。甲便与丁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乙丙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效力 
  B.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且具有不可撤销性
  C.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但乙丙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D.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为效力未定
  答案:C 
  40、抵押登记。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抵押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房屋或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权,林木抵押权,交通运输工具抵押权,机器设备抵押权。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抵押合同也不生效。但有两条例外:一是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是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能够提供权属证书,或者补办抵押登记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登记的内容与抵押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例44: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
  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 
  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答案:B 
  41、协议生效的抵押权。对于以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设定的抵押权,均属于协议生效的抵押权。协议生效的抵押权,当事人可以办理抵押登记。该登记对抵押权的成立无法律意义,但对抵押权的对外效力具有绝对的意义,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例45:以下列财产设定的抵押权中,协议生效的是() 
  A.房屋
  B.航空器 
  C.电视机
  D.机动车辆
  答案:C 
  42、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例46: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 
  A.原债权 
  B.原债权的利息
  C.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D.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答案:ABCD 
  43、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1)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占有权及抵押物孳息的收取权。(2)对抵押物的用益物权的设定权。但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出租时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实的,承租人可要求抵押人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抵押人在出租时告知承租人财产抵押事实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但是,抵押人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承租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3)对抵押物再设定抵押权。财产抵押以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的余额部分,抵押人可再次抵押。在设定多个抵押权的情况下,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成立的先后时间行使抵押权。(4)对抵押物享有的处分权。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在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事实的情况下,可转让抵押物。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也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赔偿损失。抵押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好抵押物,如果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有义务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例47: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 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 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 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 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答案:AD 
  44、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支配抵押物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受到第三人或抵押人侵害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拒绝的,抵押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2)孳息收取权。抵押权的效力原则上不及于孳息,但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抵押物的孳息。(3)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是实现抵押权时,严格依据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及程序进行。 
  例48:甲企业向乙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因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 
  B.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C.乙企业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该房屋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 
  D.乙企业不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其可以以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
  答案:BD 
  45、抵押权行使的期间。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抵押权人在两年内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例49:甲向乙借款,双方并且约定由甲提供轿车一辆设定抵押,但甲提出应在抵押合同中写明抵押权的存续期限为3年,乙表示同意。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告知甲乙,应每年到登记部门更新登记,否则,抵押权消灭。后因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乙主张行使抵押权时与甲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本案中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3年 
  B.本案中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1年
  C.因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抵押权当然消灭 
  D.抵押权可因借款合同得到履行而消灭
  答案:ABC 
  46、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是不确定的。其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当事人对最高额抵押的最高限额,最高额抵押期间进行变更,以其变更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的,法院不予支持。最高额抵押权人实现其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为限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例50: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是()。 
  A.运输合同
  B.借款合同
  C.委托合同 
  D.合伙合同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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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2页:相邻关系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3页: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4页: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5页: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6页:动产质权配套试题及答案
  47、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交付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禁止约定流质条款。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法院不予支持。出质人未按与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质物,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例51: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答案:C 
  48、动产质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动产质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包括质物以及质物的从物、孳息物、代位物等。但从物未交付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除质押合同另有规定外,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物。 
  例52: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于乙,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乙行使质权的范围应为( )。 
  A.母马 
  B.母马、小马驹
  C.母马、小马驹和马鞍 
  D.母马、小马驹、马鞍及马鞭
  答案:D 
  49、质权的善意取得。质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对于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例53:甲将一匹马租给乙,乙因向丙借款,又将该马出质给丙,因乙无力还款,丙欲对该马行使质权,遭甲反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对该马享有出质权 
  B.丙对该马享有质权
  C.乙对该马不享有出质权 
  D.丙对该马不享有质权
  答案:BC 
  50、质权人的孳息收取权。质权人对质物所产生的孳息享有收取权,但孳息的所有权属于 出质人。收取的孳息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 
  例54: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受孕母牛出质于乙,质押期间,母牛产下牛犊。对于该牛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牛犊所有权归甲享有 
  B.牛犊所有权归乙享有
  C.甲可基于牛犊所有权享有牛犊占有返还请求权 
  D.甲对牛犊虽享有所有权,但不享有牛犊占有返还请求权
  答案:AD 
  51、质权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对于保管质物支出的必要费用,质权人享有偿还请求权。 
  例55: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汽车出质于乙。乙将该车存于丙之车库,费用一千元。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对存车费一千元应由甲承担 
  B.存车费一千元应由乙承担
  C.无约定时,存车费一千元由甲乙平摊 
  D.有约定时,存车费承担依约定
  答案:AD 
  52、转质权。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享有转质权。但未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进行转质的,转质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权人对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例56: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奥迪车出质于乙,乙又擅自将该车转质于丙,丙因违章驾驶该车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无权将该车转质 
  B.乙有权将该车转质
  C.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D.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
  答案:AC 
  53、质权保全权。质物有损害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物,并就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例57:甲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出质给乙,但乙将这批货物未放置在仓库里,而是放在露天,货物有毁坏灭失的可能,甲可以主张怎样的权利?
  A.有权要求将该批货物收回 
  B.有权要求解除该质押关系
  C.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D.有权要求将质物提存
  答案:CD 
  54、权利质权。权利质权通常以依债权证券的交付,或者以订立权利质押合同一并登记的方法发生对出质权利占有转移的效力。 
  例58:下列权利中,可以设立质押的有()。 
  A.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C.债券 
  D.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益权
  答案:ABCD 
  55、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质押。对此,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记载质押字样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领挂失,造成存款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例59: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存款单出质于乙。甲向丙借款,将自己的汇票出质于丙,但汇票上没有记载质押字样。甲向丁借款,以自己的仓单出质于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该存款单的质权自存款单交付乙时生效 
  B.乙对该存款单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
  C.丙对该汇票不享有质权,因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D.丁对该仓单的质权于交付之日起生效
  答案:AD 
  56、股份、股票的质押。以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除签订书面合同以外,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股份转让的规定。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但不及于股东人身权。 
  例60: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无记名股票出质于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该股票的质权自双方签订质权合同时生效 
  B.乙对该股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生效 
  C.乙对该股票的质权范围及于股票及其红利 
  D.甲仍享有该股票的任意转让权
  答案:BC 
  57、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专利权质押。除签订书面合同以外,应向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质押合同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例61:甲向乙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专利权设定质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C.设定质押后,甲仍然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 
  D.设定质押后,甲不得再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
  答案:BC 
  58、留置权的概念与特征。应明确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中发生的债权。留置权是动产物权,对不动产不予适用。 
  例62:依我国《担保法》规定,选项所列合同中哪些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保管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答案:CD 
  59、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的取得包括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其积极要件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占有的财产与债权具有牵连关系;占有的财产为合法占有,不法占有不享有留置权。其消极要件包括:留置权的行使不得违背善良风俗;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 
  例63:有关留置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承运人为取得运费对承运的扶贫物资可行使留置权 
  B.保管人为取得保管费对保管的救灾物资可行使留置权 
  C.加工人为取得加工费对加工物可行使留置权 
  D.财产的侵占人因对该财产支付了修理费,所有人未支付修理费的情况下,侵占人可行使留置权
  答案:C 
  60、留置权人的权利。包括:留置财产的占有权、留置物的孳息收取权和优先受偿权。 
  例64:甲从乙处偷来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丙处修理。丙修好后又被丁偷走。丙不知该电视机为赃物。甲到期未支付修理费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对该电视机不享有留置权 
  B.丙对该电视机享有留置权
  C.丙对丁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D.丙对丁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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