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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1-10),单选题(11-20):2012年在职法律

2012-12-26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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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判断题(1-10),单选题(11-20)
  • 第2页:不定选题、比较题、辨析题、法条、案例分析
  • 第3页:民法精选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案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切财产关系都是民法的调整对象。() 
  2.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表见代理虽然属于无权代理,但它能够发生法律后果。() 
  4.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应是特定的。() 
  5.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6.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由相邻人彼此协议而确定。() 
  7.所有的广告均为要约邀请,不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 
  8.格式条款虽然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仍可反映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 
  9.探视权属于一种身份权。() 
  10.孙子女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取得其祖父母的遗产。() 
  二、单项选择?下列四个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1.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本人
  B.利害关系人 
  C.本人或利害关系人
  D.本人和利害关系人 
  12.我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要采用()。 
  A.放任主义
  B.准则主义 
  C.严格准则主义
  D.行政许可主义 
  13.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A.消灭起诉权
  B.消灭胜诉权 
  C.消灭实体权利
  D.消灭法律关系 
  14.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该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此种制度称为()。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最长诉讼时效 
  15.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其保证()。 
  A.为一般保证
  B.为连带保证 
  C.为无效保证
  D.由当事人选择保证方式 
  16.债权转让是指()。 
  A.债的内容变更
  B.债权人变更 
  C.债务人变更
  D.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变更 
  17.无因管理属于()。 
  A.合同之债
  B.非合同之债 
  C.单一之债
  D.连带之债 
  18.宣告失踪引起的法律后果是()。 
  A.失踪人的婚姻关系终止 
  B.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管 
  C.失踪人丧失行为能力 
  D.继承开始 
  19.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著作权
  B.抵押权 
  C.提单
  D.姓名权 
  20.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用益物权
  B.债权 
  C.担保物权
  D.地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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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判断题(1-10),单选题(11-20)
  • 第2页:不定选题、比较题、辨析题、法条、案例分析
  • 第3页:民法精选试题及答案解析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21.公民被宣告死亡的情形有()。 
  A.下落不明满2年 
  B.下落不明满4年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D.被宣告失踪 
  22.买卖合同属于()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C.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D.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23.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项行为,为()。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D.无权代理 
  24.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他物权
  B.债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25.债的关系可以因()而发生。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26.引起债消灭的原因包括()。 
  A.履行
  B.解除 
  C.抵销
  D.混同 
  27.下列合同中属于从合同的有()。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承揽合同
  D.抵押合同 
  28.下列各项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有()。 
  A.名誉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自由权 
  29.被继承人的下列各项权利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有()。 
  A.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B.肖像权 
  C.抵押权
  D.承包经营权 
  30.从归责原则角度,民事责任包括()。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违约责任
  D.侵权责任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 
  31.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 
  32.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 
  33.实用新型与发明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本题10分) 
  34.我国民间流传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此加以辨析。 
  六、法条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本题10分)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七、案例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本题10分) 
  36..某市国际展览中心正在举行大型车展。车展主办方在车展入口处设有一个巨型标志牌。2002年6月10日,该市刮起6级大风,刮倒了标志牌,当场砸伤两名参观者,并砸坏一名参观者的私车。两名伤者因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共计5万余元,私车修理费5千余元。 
  问:(1)此案涉及何种民事责任,应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2)该案的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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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页:不定选题、比较题、辨析题、法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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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判断题
  1.B2.B3.A4.B5.A6.B7.B8.A9.A10.B
  二、单项选择题
  11.C12.C13.B14.A15.B16.B17.B18.B19.C20.A
  三、不定项选择题
  21.BC22.ABC23.BC24.AD25.ABCD26.ABCD27.D28.B29.AC30.AB
  四、比较下列概念
  3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1分)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利益。(1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1)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主体取得权利与承担义务两方面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主体得到的利益,与义务相对;(2)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主体意志无关;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其意志取得的;(3)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不能转让或放弃;民事权利则可由主体依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或放弃。(3分)
  32.债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务人或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1分)债的担保是指对于已经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以特定的财产保证债权实现的制度。(1分)二者的区别在于:(1)债的保全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债的担保则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手段或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2)债的保全的内容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两者均为法定的权利;而债的担保包括保证、抵押等多种形式,一般需要当事人约定;(3)债的保全是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而债的担保则仅保护特定债权人利益。(3分)
  3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1分)发明则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分)两者均是专利权的对象,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1)获得专利权的条件不同,发明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2)获得专利权的审查程序不同,发明需经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则无需实质审查;(3)专利权的期限不同,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3分)
  五、辨析题
  34.(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2分)
  (2)民法上的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我国民间所谓“债”主要指金钱债务,因此该说法不能适用于所有债的关系。(3分)
  (3)即使是金钱债务,也可能因某些事由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一,违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如赌债;第二,诉讼时效届满之债不受人民法院的强制保护。(5分)
  六、法条分析题
  35.(1)本条是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其目的在于扩张债的效力,充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债权。(3分)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2分)
  (3)根据本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第二,双方所负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第三,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3分)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当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时,权利人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由此导致的合同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分)
  七、案例分析题
  36.(1)此案涉及的是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问题,对于此种侵犯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本案应由车展主办方对损失承担责任,虽然巨型标志牌是因大风刮倒而造成损失,主办方对此仍应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和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人不能以自己对建筑物的倒塌没有过错为由主张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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