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
为了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与评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
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收回。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当考生面将答题卡与试卷一起收回,以备评分使用。
二、评分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采用各地计算机读卡,全国统一集中阅卷方式。首先各地分别对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专业案例考试上、下午答题卡进行机读评分,并按规定将各科考试成绩信息及考场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各科读卡成绩分别进行统计,并将各科成绩统计分析结果及时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将依据读卡成绩分析结果,经研究后确定各科的调档分数线。正式评分前一周,各地应将全部一级结构专业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考场纪录单和报考人员名册一并以机要邮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阅卷点。对一级结构专业考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均达到调档分数线的考生试卷,将由各地选派的评分专家对其作答情况进行阅卷评分。对一级结构专业考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未达到调档分数线的考生试卷,不进行专家阅卷评分。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评分由各地参照上述作法组织评阅试卷。
三、专家阅卷评分
为保证考试评分的客观、公正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有关专业管理委员会将组织评分专家依据各考试专家组制定的评分标准及试题标准答案对案例试卷上有效题的主要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进行评分。对不满足试卷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的试题,在试卷上答案()内不填写该试题答案选项所对应的字母或无主要分析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试题,视为无效试题,不给分。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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