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2012-12-27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1069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注册条件:
凡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的。
序号 | 资 料 名 称 | 初始注册 | 变更注册 | 延续注册 |
1 | 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 √ | √ | √ |
2 | 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带照片页及带人事部、建设部印章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 √ | ||
3 |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 | ||
4 | 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至申请注册时合同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 | √ | √ | √ |
5 | 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 √ | ||
6 | 完成继续教育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 逾期注册需提交(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 执业印章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办理的需提交 | √ |
7 | 本人执业专用章 | √ | √ | |
8 | 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 √ | √ |
备注:1、申请表(变更外省的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其余资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