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经济法案例汇编12
国际货物运输保函
案例1[案情摘要]
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口大豆 1500 吨,由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远洋公司安排 114 号轮运输。为了防止大豆霉变损失,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船长在航行途中,开仓晒货。船长担心晒货会发生货物短重,欲在提单上批注“开仓晒货,在卸货港发生短重,船长不负责任。”为了取得清洁提单,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船方出具了保函。船方接受了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 航行途中,多次开仓晒货。货船抵达目的港后,发现大豆短重 52 吨。收获人要求承运人远洋运输公司赔偿。之后,远洋运输公司凭保函向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索赔,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拒绝。远洋运输公司起诉于法院。
[法律问题]
1 、出具保函是否构成对第三方之欺诈?
2 、法院应该如何审理?
[法理分析] 《汉堡规则》第十七条托运人的保证中规定:“ 1 .托运人应视为已向承运人保证,由他提供列入提单的有关货物的品类、标志、件数、重量和数量等项目正确无误。托运人必须赔偿承运人因为这些项目的不 正确而导致的损失。托运人即使已将提单转让,仍须负赔偿责任。承运人取得的这 种赔偿权利,绝不减轻他按照海上运输合同对托运人以外的任何人所负的赔偿责任。 2 .任何保函或协议,据此托运人保证赔偿承运人由于承运人或其代表未就托 运人提供列入提单的项目或货物的外表状况批注保留而签发提单所引起的损失,对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受让提单的任何第三方,均属无效。 3 .这种保函或协议对托运人有效,除非承运人或其代表不批注本条第 2 款所指的保留是有意诈骗,相信提单上对货物的描述而行事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 ,在后面这种情况下,如未批注的保留与由托运人提供列入提单的项目有关,承运人就无权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要求托运人给予赔偿。 4 .如属本条第 3 款所指的有意诈骗,承运人不得享受本公约所规定的责任限额的利益,并且对由于相信提单上所载货物的描述而行事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所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不清洁提单对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很不利的。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和银行一般都拒绝不清洁提单。因此,在货物有问题时,托运人(卖方)愿意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换来清洁提单。 一般情况下,人们把保函分为:善意保函与恶意保函。认为善意保函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保函,只要不是出于恶意的欺诈,人们都愿意接受。 本案中,远洋运输公司 114 号轮船长,按规定应该在提单上批注如果晒货,可能造成货物短重,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以便对抗收获人可能提出索赔。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尽快出口大豆,于是向远洋运输公司出具了保函,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换取了清洁提单。承运人在此种情况下签发清洁提单。双方都没有欺诈的故意,都是善意的。所以,法院应该判决金泰戈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赔偿远洋运输公司因货物短重造成的损失。
相关推荐: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经济法案例汇编11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专业知识(国际商法)模拟试题汇总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专业知识》模拟试卷汇总
相关推荐: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欢迎进入:2011国际商务师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论坛·国际商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