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复习题(上)
2012-12-30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397
第一章 导论
1、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一是,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不清。二是,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多行政机关甚至行政机关内设机构都在设定行政许可,有的行政许可甚至没有任何依据。三是,许多行政许可没有明确的条件、标准、时限等程序性的规范,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企业、个人办事,多的要跑几十个部门,盖200多个公章。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相当普遍,市场进入很难,而一旦进入却又无人监管。五是,有些行政机关受利益驱动,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2、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许可法?目的、宗旨。
答:一、制定行政许可法是规范设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需要
二、制定行政许可法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需要。
三、制定行政许可法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
3、请简要介绍制定行政许可法的过程?
答:一、1996年着手调研、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确定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二、2001年9月17日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三、从2001年9月17日初审到2003年8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四审,最终于通过了。四、该法分为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收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八十三条。
4、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将对我国政府工作产生哪些影响?
答:一、加快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二、有力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促进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二章 总则
1、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哪些特征?
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管理性行政行为。
二是,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三是,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四是,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请简要说明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
答:?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有限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 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 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3、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合法性原则。
答:一是,依法设定行政许可。1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设定行政许可。2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设立行政许可。3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条件设定行政许可。4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程序设定行政许可。
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1是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及权限应当合法。2是我国哪些行政机关中以作为行政许可的主体,各个主体的权限范围有多大,一般都有单行法律、法规规定。3是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4是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4、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答:一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实质上是保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公正、公平,是合法原则的必要补充,要求行政机关在改造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
5、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便民原则。
答:便民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行使权力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行政许可依法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行政机关应当确立一个机构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由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实施的,
6、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救济原则。
答:救济原则就是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7、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
答: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8、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监督原则。
答:一、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二、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二、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设定行政许可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对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对这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答: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待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3、享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机关有哪些?这些机关应当分别通过哪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分别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权限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下:一、其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二、对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限制。三、其他相关的问题。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规定权规定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上位法没有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2、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里所说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外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
4、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
答:规定:1、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必要时国务院制定的决定设立。2、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开展生产经营口活动或者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5、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省级政府规章草案如果要设定行政许可,起草单位应当遵守哪些特别程序规定?
答:设定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1、听取意见制度2、说明理由制度
6、行政许可的规定权的具体涵义是什么?
答: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根据我国法律体系中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的精神,行政许可法针对现实生活中下位法超越上位法增设行政许可或者增加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甚至层层加码,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规定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上位法没有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P41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与费用
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答: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主要包括:1、国务院及各部委,它们实施一些直接关系国家重大利益、不宜下放的行政许可。2、省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它们实施一些事关重大、但又不宜全部由中央层次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3、县级以上政府及主管部门,其实施那些数量多、范围广、与普通百姓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
2、什么是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答: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就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也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委托给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
3、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制度有哪些创新?
答: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二、一个窗口对外。三、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4、行政机关应当怎样落实“一个窗口对外”的规定?
答:一、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中心、一门式审批协调机构、政务超市、集中审批大厅等审批服务机构。二、创立了一系列对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行之有效的办理许可事项的具体做法。三、中心先受理,实行“六个制”的操作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实行跟踪办理制,国家明令限制的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进入中心的所有收费项目实行一个窗口收费的扎口管理制。
5、行政许可法对收费是怎么规定?
答:一、原则上不得收费。二、确实需要收费的、可以收费的,得遵守收费纪律。
6、对于可以收费的应当遵守哪些纪律?
答:一是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二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三是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1、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一是,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不清。二是,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多行政机关甚至行政机关内设机构都在设定行政许可,有的行政许可甚至没有任何依据。三是,许多行政许可没有明确的条件、标准、时限等程序性的规范,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企业、个人办事,多的要跑几十个部门,盖200多个公章。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相当普遍,市场进入很难,而一旦进入却又无人监管。五是,有些行政机关受利益驱动,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2、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许可法?目的、宗旨。
答:一、制定行政许可法是规范设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需要
二、制定行政许可法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需要。
三、制定行政许可法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
3、请简要介绍制定行政许可法的过程?
答:一、1996年着手调研、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确定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二、2001年9月17日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三、从2001年9月17日初审到2003年8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四审,最终于通过了。四、该法分为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收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八十三条。
4、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将对我国政府工作产生哪些影响?
答:一、加快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二、有力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促进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二章 总则
1、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哪些特征?
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管理性行政行为。
二是,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三是,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四是,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请简要说明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
答:?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有限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 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 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3、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合法性原则。
答:一是,依法设定行政许可。1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设定行政许可。2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设立行政许可。3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条件设定行政许可。4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程序设定行政许可。
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1是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及权限应当合法。2是我国哪些行政机关中以作为行政许可的主体,各个主体的权限范围有多大,一般都有单行法律、法规规定。3是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4是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4、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答:一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实质上是保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公正、公平,是合法原则的必要补充,要求行政机关在改造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
5、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便民原则。
答:便民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行使权力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行政许可依法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行政机关应当确立一个机构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由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实施的,
6、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救济原则。
答:救济原则就是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7、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
答: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8、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监督原则。
答:一、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二、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二、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设定行政许可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对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对这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答: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待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3、享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机关有哪些?这些机关应当分别通过哪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分别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权限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下:一、其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二、对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限制。三、其他相关的问题。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规定权规定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上位法没有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2、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里所说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外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
4、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
答:规定:1、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必要时国务院制定的决定设立。2、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开展生产经营口活动或者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5、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省级政府规章草案如果要设定行政许可,起草单位应当遵守哪些特别程序规定?
答:设定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1、听取意见制度2、说明理由制度
6、行政许可的规定权的具体涵义是什么?
答: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根据我国法律体系中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的精神,行政许可法针对现实生活中下位法超越上位法增设行政许可或者增加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甚至层层加码,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规定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上位法没有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P41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与费用
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答: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主要包括:1、国务院及各部委,它们实施一些直接关系国家重大利益、不宜下放的行政许可。2、省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它们实施一些事关重大、但又不宜全部由中央层次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3、县级以上政府及主管部门,其实施那些数量多、范围广、与普通百姓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
2、什么是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答: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就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也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委托给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
3、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制度有哪些创新?
答: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二、一个窗口对外。三、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4、行政机关应当怎样落实“一个窗口对外”的规定?
答:一、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中心、一门式审批协调机构、政务超市、集中审批大厅等审批服务机构。二、创立了一系列对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行之有效的办理许可事项的具体做法。三、中心先受理,实行“六个制”的操作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实行跟踪办理制,国家明令限制的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进入中心的所有收费项目实行一个窗口收费的扎口管理制。
5、行政许可法对收费是怎么规定?
答:一、原则上不得收费。二、确实需要收费的、可以收费的,得遵守收费纪律。
6、对于可以收费的应当遵守哪些纪律?
答:一是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二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三是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