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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的复习题(下)

2012-12-30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323

第五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行政许可?这些申请方式体现了什么原则? 
    答:申请行政许可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拟从事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活动的意思表示。 
其申请的方式有:1、书面提出申请。2、行政许可申请可以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 
这些申请方式体现了便民的原则。 
  
2、行政机关的公示义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行政机关公示的内容,不仅包括实施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也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的为实施行政许可而对申请与受理、审查程序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内容应当涵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与申请行政许可有关的全部信息。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往往还应当将本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具体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机构以及监督电话等予以公布,以便于申请人通过书面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监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另外,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应当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即: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视为合乎规定,不得拒绝接受。 
  
3、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哪些原则进行处理? 
    答: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是对于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三是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且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或者经申请人同意后代为更正。四是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且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如果行政机关在受理前的形式审查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不能当场告知的,也应在5日内告知。五是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4、行政机关做出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采取什么形式?决定书中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行政机关做出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决定书中应当包含如下内容:(1)作出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的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2)在申请人的申请书、材料上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意思表示,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 
    行政机关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必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一是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二是不予行政许可必须说明理由。三是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行政许可法对有关行政许可的期限做了哪些规定? 
    答:行政许可的期限制度是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活动的高效,而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整体及行政行为各个环节提出的时间上的限制。 
    一、一般期限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该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为20日;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依法由两个部门以上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各部门的时间不得走过日。 
    二、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其他期限 1、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查期限。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2、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批准处长期限。 
    三、多层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下级的审查期限 1、一般在20天内完成审查工作。2、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均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而不适用本条例42条之规定。 
    四、颁布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期限 第44条专门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10日内颁布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其中包括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五、期限的除外事项  规定的期限内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时间,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辞申请人,一是为了便于其安排自己的生产、生活,二是便于申请人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6、在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 
    答:一、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主动听证的事项,一般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其目的是为了便于行政机关掌握有关信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除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就没有主动听证上的义务。二、行政机关应申请举行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重大利益的,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即有组织听证的义务;申请人不提出听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组织听证。 
  
7、听证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听证笔录具有什么效力? 
    答:应当遵守这些程序规定:一、提前通知听证的时间、地点。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适当的听证主持人。四、申辩和质证。五、听证笔录的制作与效力。 
听证笔录一旦形成,就成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唯一依据,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8、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延续规定了哪些原则? 
    答:本法第50条规定,行政许可被许可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的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对提出申请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实施有关资格、资质方面的行政许可应当遵守特别程序? 
    答:1、行政机关应当事前公布考核内容(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的具体事项)、考核时间、各类考核事项的考核标准、考核等次及依据等与考核有关的事项。 
    2、行政机关在资格、资质许可时,不得在法定考核项目外擅自增加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考核项目。 
  
10、实施有限自然资源、有限公共资源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应当遵守哪些特别程序? 
    答: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等事项的行政许可基本上都是有数量限制的,这方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 
  
11、实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方面的行政许可应当遵守特别程序? 
    答:一、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只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就应当当场予以登记,行政机关对是否予以行政许可没有自由裁量权,是行政管理最弱的类。二、某些企业登记和社团登记还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有的还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去核实。 

第六章 监督检查 

1、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应当如何落到实处? 
    答: 政府内部监督是指政府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力建立的一种内部控制机制,是行政系统内的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自身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定授权、委托的组织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决定、命令等所实施的监督活动。政府内部监督是行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府、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信访部门等实施的监督。 
第60条规定的是人民政府对其所属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实施的监督,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务院及其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都要建立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完善许可权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制定监督规范,形成跟踪、有效的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严格防止行政许可权的滥用和在行政许可方面的腐败。 
  
2、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应当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答:一是书面检查。二是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三是被许可人的自检制度。四是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五是举报。六是监督检查的属地管辖原则。七是监督检查的纪律。 
  
3、行政许可法对定期检查作了哪三方面的限制?为什么要做这些限制? 
    答:????其目的是防止行政机关执法扰民,不合理地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4、对于跨地区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怎样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 
    答: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实行属地管辖的原则,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协作。 
  
5、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这些规定体现了什么原则? 
    答:第六十九条明确了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五种情形,分别是: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二是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三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决定。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的行政许可。五是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6、对于可以撤销的行政许可决定,在作出决定时行政机关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行政机关应该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考虑撤销行政许可对相关各方利益的影响。二是要考虑引起行政许可决定违法的原因。三是要考虑行政许可决定违法的性质及程度。 
  
7、行政机关在情形下应当办理注销行政许可的手续? 
答:一共六种情形:一是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残废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是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是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对于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应当如何处理? 
    答:上级机关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详见p137。 
  
2、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由哪些机关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主要追究那种责任? 
    答:一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二是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三是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四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五是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六是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4、申请人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答: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事项的行政许可;二是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第二种情形除承担第一种情形的法律责任以外,还要加以申请资格的,即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是第一种情形的法律责任的加重。 

5、行政许可法对被许可人违法申请行政许可和违法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法律责任做了哪些规定? 
    答: 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责任主要是:一被许可人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的资格被剥夺的期限也更长,为三年;二是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违法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责任:一是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的责任。本项涉及到的罪名是伪造、变造、买卖证件罪。二是超出被许可范围活动的责任。三是不配合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的责任。 

6、行政许可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法律责任做了哪些规定? 
    答: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1、是非法行医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2、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3、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4、是非法采矿罪。 
  
7、行政许可法将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为了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务院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开始生效。国务院分别于2002年11月1日和2003年2月27日取销和改变789、406个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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