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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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并按照“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的要求,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续考人员可持上年度准考证(注明档案号)报考。
2、首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见附件2)规定;
(2)不具备本文(见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3、职业实践要求
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并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续考人员可持上年度准考证(注明档案号)报考。
2、首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201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见附件3)规定。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见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详见附件4。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
报考人员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分别登陆“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和“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并打印一份;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各设区市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缴费,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Excel格式)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进行资格终审。
驻昌省直设计院负责将本单位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材料和汇总数据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5月4日至5月10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
各地市资格初审的时间:3月1日至3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收各地市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
时间 | 地市 |
1 | 3月13日至14日 | 萍乡、九江、鹰潭、抚州、景德镇 |
2 | 3月15日至18日 | 赣州、吉安、上饶、宜春、新余 |
3 | 3月19日至21日 | 南昌市、驻昌省直勘察设计院 |
五、其他事宜
(一)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原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地市资格初审的同时现场收取。
(二)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计年限证明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级注册建筑师还必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三)“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四)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 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丁庆云
联系电话:0791-86256312
附件:1、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5、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13年1月22日
附件5: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考生完成考试须做三项步骤:1.作图;2.根据作图在试卷上对选择题用绘图笔填空作答;3.根据作图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试卷上对选择题所选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使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
3、将考场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
4、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
5、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
6、试卷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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