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用
2013-03-18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763
广西201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用:
缴纳报名考试费
1.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的科目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4]102号)的规定收取,即报考科目为非作图题科目的80元/人·科,报考科目为作图题科目的150元/人·科。
2.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7:00。
4.票据领取。(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2月2日-2013年3月14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及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缴纳报名考试费
1.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的科目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4]102号)的规定收取,即报考科目为非作图题科目的80元/人·科,报考科目为作图题科目的150元/人·科。
2.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7:00。
4.票据领取。(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2月2日-2013年3月14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及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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