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首页企业系统我的无忧
无忧服务:
兼职活动培训
娱乐交友:
交友社区资讯
全职实习:
实习暑假寒假
微信号:school51
扫一下,立即关注
加关注
在线支付,立省10元
下载新版APP
===大学生成长生活平台===

考试大:2008年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卷(十)答案-公务员

2013-03-28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321

参考答案及解析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十)


一、单项选择题
1.D
「解析」此题要求我们对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有一个了解,其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是十五大报告的贡献,故正确答案为D.
2.C
「解析」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此题的题干却夸大了事物变化的连续性。故选C.
3.C
「解析」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制约生产力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在二者的关系中,生产力是决定因素,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因此生产关系变革的根据是生产力的发展。
4.C
「解析」题中四个备选项讲的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措施。题干问的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键和基础,本题只能选C.本题答题关键是审清题意。
5.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金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6.B
「解析」《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依此,本题中抵押合同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故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乙公司优先受偿,所以本题选B.
7.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而选项B中女工已经年满17周岁,所以并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8.C
「解析」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本案例是过失,应排除A;根据"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可知其已经构成犯罪,故排除D;玩忽职守罪和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的关系,应优先适用特别条款,故选C.
9.B
「解析」选项中只有B项符合。因为只有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能行使权力、管理国家,进行各项建设活动。
10.D
「解析」行政特权、行政收益权和获得社会协助权均不能正确描述消防队的优先权,故选D。
11.D
「解析」行政诉讼中,根据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的称为特殊地域管辖,也称为专属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A
「解析」被委托方应以委托方名义行使处罚权,故选A。
13.D
「解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基础性作用,农业生产不能得到保障,则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14.D
「解析」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因此也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而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建设都是现代化政治建设的内容。
15.C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改变有关法规,其法律监督权主要体现为撤销权,所以选C。
16.C
「解析」行政行为既已达到目标,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因此要予以废止。
17.C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为行政处罚种类之一,因此选C。
18.A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调解行为、行政仲裁行为,只有A项不包括在内。
19.B
「解析」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20.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60日外,还可以延长最多30日,故选D。
21.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选C.
23.A
「解析」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24.B
「解析」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5.D
「解析」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故选D.
26.D
「解析」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只有人身自由,为了生活,必须受雇于资本家,受资本家剥削,其所拥有的自由只是选择某个资本家的自由,甚至这种自由有时也是受限制的。
27.B
「解析」张某虽然是被临时雇来照看大门的,但是属于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可以成立贪污罪,而且确实利用了照看大门的职务之便,属于"监守自盗"的情形。本题选B.
28.D
「解析」在四个选项中,ABC项的效力都因为文稿尚未正式确定而不具有正式的公文效力。
29.B
「解析」劳动和受教育集权利和义务于一体淑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体现了公民某些权利和义务是合一的。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
30.C
「解析」此题考查公文的特点。公文除了题中的特点之外,由于公文是在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所以它总是针对或为解决某些具体问题而产生,因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解析」现象与本质的对立表现在:①现象是个别的表面的东西,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的共性,是事物内部深藏的东西;②现象丰富多样多变易逝,本质相对单纯稳定;③现象是可感的,能为人的感官所把握,本质则是不可感的,只能为思维所把握。故选ABD.
2.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预备的认定。犯罪未遂的关键特征是已经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能着手。以这两个特征判断本题的四个选项:在选项ABC中,行为人都只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未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而在选项D中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意味着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所以此时的行为性质已经不是犯罪预备行为,而是犯罪实行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3.AB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公文的签发者。关于公文的签发权限,《公文处理办法》第28条和《细则》第31条、第32条作了以下规定:"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因此,重要公文的签发者应是机关正职领导或主持常务的副职领导。
4.AD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所以正确答案为AD.
5.ABD
「解析」C项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是利弊共存的。入世有利,也有弊。
6.BD
「解析」邓小平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实现的飞跃有两个:①是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②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故选BD.
7.ABCD
「解析」此题考查收文标志的内容。按照公文管理的规定,收文标志包括收文机关的名称、收文编号、收文时间和档号。
8.ABC
「解析」本题考查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制一般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其核心是依法办事。法治则指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其核心在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故本题应选ABC.
9.AC
「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①行政行为的目的应与法律目的相一致;②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③行政行为应符合情理;④行政行为的程序应符合公正要求。
10.BD
「解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不就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必须依赖于企业生产的商品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另外,按劳分配还不能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只能以商品交换的价值量为尺度,并以商品货币形式来表现。这就是说,按劳分配的"劳''是通过价值形式来实现的劳动,而不是劳动者实际支出的劳动。劳动者实际支出的劳动并不一定等于通过价值形式来实现的劳动。故选BD.
11.ACD
「解析」B错误的原因在于实践决定认识,而不是认识决定实践,只有通过实践得到的认识经过加工上升为理性认识后,才可以用来指导实践,而不是决定实践。
12.ABD
「解析」本题考查侵犯财产罪的区分。陈某趁被害人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之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造成刘某损失电话费5200元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5条以及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应该以盗窃罪论处。
13.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根据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属于履行道义上的义务,欠缺"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条件,B项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表明给付一方并未因此而受损失,另一方得利不构成不当得利。C项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也有合同根据在先,借款合同是允许提前清偿的。D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这表明一方得到的金钱便失去了法律依据,没有根据取得利益,另一方受损,故成立不当得利。故选ABC.
14.ABCD
「解析」由于市场所固有的缺点,因此为了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国家必须进行宏观调控,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出口政策调控。A、B项属于财政政策,D项属于货币政策,而C项属于出口政策。
15.BCD
「解析」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相当大的比重;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商品经济和市场不发达;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够健全,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还严重存在。故选BCD。
16.BCD
「解析」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
17.AD
「解析」行政领导者作为决策的主要制定者,在作决策活动时,必须把握:统筹兼顾、随机决断;权衡利弊、区别对待。故选AD.
18.ACD
「解析」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为:①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②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③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原则;④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⑤不适用调解原则;⑥有限司法变更原则;⑦解决行政争议的选择原则。
19.AC
「解析」B的错误在于社会主义之所以优于资本主义是因为社会主义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D项的错误在于生产关系只有适应生产力,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不一定是只要变革,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20.ABD
「解析」批复的主要特点有权威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实践性。

三、判断题
1.×
「解析」"三个代表"是一个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整体。
2.×
「解析」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的两个范围的联盟是: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一个是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爱国统一战线的整体,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第一个范围的联盟是主体。
3.√
4.√
5.×
「解析」生产结构是消费结构得以形成的物质基础。
6.√
7.×
「解析」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阶级斗争。
8.×
「解析」党纪处分共5种,对所有党员适用。
9.×
「解析」社会保险才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基本内容。
10.×
「解析」行政管理的范围是有限的,比如司法行为就不是行政管理。
11.×
「解析」自然界的四种基本力是引力、电磁力、弱作用力和强作用力。
12.√
13.×
「解析」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但需在一定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14.×
「解析」国家计划不可能总是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因此出现通货膨胀完全可能。
15.√
16.√
17.×
「解析」不是在所有实行公司制的国有企业,国有股权要占多数。除了干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国有股权在企业中的股权可以是少数,或者完全出售。
18.√
19.√
20.×
「解析」科技、人才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四、案例分析题
1.「答案要点」为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加速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将传统计划经济下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微观、直接管理方式转变为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宏观间接管理方式。具体言之: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但它不排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和手段。
②抑制通货膨胀,维持物价稳定,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目标。
③宏观调控应奉行间接管理为主的原则,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尽量不干预或少干预。
④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是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整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调节经济参数,是宏观间接调控的基本实现方式,也是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贯行的 "一刀切"式行政手段的根本特征。

2.「答案要点」本案中,桂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意外事件。
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不是犯罪。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由于行为人主观缺乏罪过而不构成犯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不是犯罪,这就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与过失;三是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力排除或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扳道工被他人捆绑起来,无法在火车到来之前放下栏杆,造成火车与汽车相撞的重大事故。行为人虽然预见到不放下栏杆会造成重大事故,但他没有能力放下栏杆,不能排除或阻止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缺乏罪过的意志因素。本案中,桂某因突然发病昏迷,未能及时制止盗窃事件的发生,显然属于一种典型的不可抗力,因而不构成犯罪。

五、公文改错题
(1)标题结构不完整,应改为"省委、省政府关于授予江××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2)"今年初"这一时间概念表达不当,应改为"2001年初".(3)"英勇歹徒"的表达有误。
(4) "群众、工人……"等搭配不当。
(5)数字表达不一致,不应用阿拉伯数字。
(6)作者排列有误,应分两行排列。
(7)日期书写有误,应用汉字。

六、综合分析题
「答案要点」 (1)搞市场经济不可能回避产权。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2)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是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条件,只有产权归属清晰,才能有效形成一个明确的资产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从而使企业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也才能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而产权的顺畅流转,不仅有利于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提高企业效益,而且有利于推进各种性质的资本间的收购、兼并、相互参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良好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因此,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否则,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就会流于形式,走形变样。这一点已在一定程度上为10多年来企业改革的实践所证明。

查看:试题>>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用户指南 | 网站地图 | 意见建议 | 会员注册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