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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历年真题: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案例)

2013-11-29来源/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430

法律实务历年真题: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案例)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2-2-24 14:30:58 【】 模拟考场

  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置后,于2003年3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通过,于2004年1月授予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04年11月18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与2004年12月18日向专利局申请登记,经专利局审查于2005年1月10日予以登记,并在同年的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以前剩余积压的产品,不同意收回。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66题)

  1.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但必须经乙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发明人为乙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委托发明专利权的归属。根据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67题)

  2.甲丙之间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

  A.2004年11月18日

  B.2004年12月18日

  C.2005年1月10日

  D.2005年2月10日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68题)

  3.甲在将变频装置的专利权转让给丙以后,对其剩余的专利产品( )。

  A.甲可以自行销售,不构成侵权

  B.经丙同意后,甲才能销售

  C.经专利主管部门批准后,甲可以销售

  D.丙有权要求甲停止销售,并赔偿损失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转让后原专利产品的处置。由于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专利权,而转让之前所生产的专利产品属于物权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物权人拥有处分权,包括进行出售。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69题)

  4.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期限为( )。

  A 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权期限。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0题)

  5.如果甲还想继续生产并销售该变频装置,甲可以与丙签定( )合同。

  A.专利许可

  B.专利转让

  C.委托代理

  D.加工承揽

  【真题解析】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甲酒业公司2002年初研发出一种具有润肺解毒功能的白酒,使用“天湖”商标。2003年“非典”时期,该白酒极为畅销。此时,当地的乙公司也推出与甲公司商标相似的“地湖”商标的白酒,市场销路可观。同时,当地的丙、丁等公司也有使用“天湖”商标的行为。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81题)

  6.关于商标的特征与功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商标最基本的特征是显著性

  B.商标最基本的特征是新颖性

  C.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

  D.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实用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的特征与功能。根据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中商标最基本的特征是显著性,其是指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数字、颜色或其他构成要素,能够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的。(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的。(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用于识别,即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82题)

  7.甲公司欲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各国对商标权的确权存在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的不同方式

  B.在国际注册中,目前最简便、最省时、最省力的是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

  C.在国际注册中,目前最简便、最省时、最省力的是欧盟注册

  D.在欧盟的成员国之一申请国际注册,统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成员国都获得保护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国际注册的相关内容。商标国外注册,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以取得在该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需要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在哪个国家注册。全世界95%以上的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如:德国、法国、丹麦等。注册在先的主要特点是:获得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具有稳定性,注册后的商标今后一般不再产生商标专用权的纠纷。少部分国家是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使用在先的特点是:商标的专用权决定于商标的使用,注册只不过是增强其效力而已。

  依照马德里协定而建立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好处就是便捷,可通过本国商标主管部门提交。省钱省力,马德里商标由于无论指定国家多少,均只收一份基础注册费。欧盟商标注册是指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商标注册。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5个成员国。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使自己的商标在全部欧盟25年成员国得到保护。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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