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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模拟试题

2013-12-03来源/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1299

(一)企业会计(40分)
[案例分析一]考核主题:资产减值
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是生产日用电器产品的上市企业,该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2月31日有关交易和资产状况如下:
1.2007年12月31日,甲产品有库存400台,每台单位成本5万元,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甲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5.8万元。胜利公司已经与某企业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08年1月20日向该企业销售甲产品300台,合同价格为每台5.1万元。甲产品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2万元。胜利公司按单项存货、按年计提跌价准备,年末计提跌价准备前,甲产品没有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胜利公司按照市场销售价格高于成本的事实,没有对甲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007年6月,胜利公司购入某公司发行的5年期债券一批,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007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该债券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
该公司发行债券后,因市场行情不好,上年已连续发生亏损,2007年12月又发布了预亏公告。2007年12月31日,胜利公司预计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690万元。
胜利公司对该债券计提了10万元减值准备,将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了所有者权益。
3.2007年12月31日,胜利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其账龄和预计坏账率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预计坏账率
1年以内 2200 2%
1-2年 800 10%
合计 3000 -

胜利公司在2007年初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80万元,2007年度发生坏账15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转销的坏账40万元。2007年末胜利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24万元,并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124万元。
假设胜利公司按账龄分析法,按年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进行折现。
4.2002年4月购入的一台设备,2007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900万元,累计折旧75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50万元,该设备生产的产品中有大量的不合格品,准备终止使用。胜利公司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将计提的减值准备100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
5.2007年7月1日胜利公司以59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突进公司90%股权,已知胜利公司与突进公司为两个独立的企业,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购买日,突进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胜利公司将突进公司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在2007年末,胜利公司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610万元,突进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30万元。
[要求]
1.分析判断胜利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计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2.分析判断胜利公司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分析判断胜利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分析判断胜利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分析判断胜利公司收购突进公司,属于何种合并,是否应确认商誉,并说明理由;如果确认商誉,2007年末是否需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请说明对商誉的减值如何进行处理。
[分析提示]
1.胜利公司根据市价高于成本,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正确。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如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胜利公司对甲产品有合同部分也采取一般市价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基础,是不正确的。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1)签订合同部分
可变现净值=300×(5.1-0.2)=1470(万元),其成本=300×5=1500(万元),则签订合同部分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1500-1470)。
(2)未签订合同部分
可变现净值=100×(5.8-0.2)=560(万元),其成本=100×5=500(万元),因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胜利公司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正确,但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分析判断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发生减值,首先,应当判断是否存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迹象。其次,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最后,比较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账面价值,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胜利公司购入的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在上年已发生亏损,本年也发布了预亏公告,这些情况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很可能发生减值。2007年末,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690万元,因此,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计提的减值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冲减所有者权益。
3.胜利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不正确。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胜利公司2007年末应保留的坏账准备余额=2200×2%+800×10%=44+80=12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年初坏账准备余额180万元―发生坏账15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转销的坏账40万元=205万元,故应冲回坏账准备81万元(205-124),应冲减资产减值损失81万元,因此,胜利公司原计入当期减值损失124万元是不正确的。
4.胜利公司对于该设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正确。理由:当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企业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设备的固定资产原值900万元,已提累计折旧75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50万元,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胜利公司应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900-750-50)-0],计入当期损益。
5.胜利公司收购突进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理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
在非同一控制合并情况下,如果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其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即商誉=合并成本590―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0(600×90%)=5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因此,
2007年末胜利公司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并对商誉减值进行处理时,应经过下面三个步骤:
(1)应确定突进公司这一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由于合并商誉是在购买突进公司时发生的,可以将其全部分配给突进公司这一资产组。故突进公司这一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30+50/90%=685.56(万元)。
(2)进行减值测试。由于突进公司可收回金额为610万元,突进账面价值为685.56万元,故发生了资产减值75.56万元。
(3)将资产减值损失冲减商誉55.56万元,其余部分20万元分配给突进公司可辨认净资产。

【案例分析二】考核主题:所得税
北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财会[2006]3号”
文件的要求,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假定北海公司2007年度实现会计利润2300万元,以前年度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以后年度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2007年发生了如下与所得税有关的事项:
1.2007年12月31日,北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了已售商品产品保修费用200万元,作为预计负债。按照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支付时可以在税前抵扣。
北海公司对此在年末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万元。
2.2007年12月北海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丁公司,含税收入1170万元,款项未收,形成一项应收账款。由于该笔应收账款很可能全部收回,北海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
3.北海公司2007年6月从母公司购入一台大型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为1550万元,母公司中该设备的成本为1200万元。北海公司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北海公司对此事项在年末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元。
4.2007年12月31日,北海公司库存商品1000万元中,有部分存货价值发生严重减损,北海公司对该存货计提了25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实际发生损失时可税前扣除。
5.2007年10月15日,北海公司购入股票6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40万元。北海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股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6.2007年12月31日北海公司对其联营企业丙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1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在税前抵扣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假设北海公司能够控制该项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要求】
1.分析判断北海公司计提产品保修费产生的预计负债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并说明理由;并指出北海公司对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万元是否正确。
2.分析判断北海公司上述应收账款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并指出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额。
3.分析判断北海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事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分析判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请说明是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5.分析判断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并说明其对所得税的影响。
6.分析判断对联营企业投资按权益法确认权益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分析提示】
1.计提产品保修费产生的预计负债属于暂时性差异。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2007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0,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200万元。同时,新准则规定,根据暂时性差额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上述预计负债所形成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北海公司对该预计负债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万元不正确。因为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以后年度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事项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33%=66(万元)。
2.2007年末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170万元,相关的收入已包括在应税利润中,将来收回应收款时不需再交税,因此该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是1170万元。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资产的计税基础,两者没有差异,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北海公司对该固定资产事项对所得税的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元不正确。理由:
(1)计算2007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007年应计提折旧=(1550-50)×(5/15)÷2=500÷2=250(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50-250=1300(万元)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1550-[(1550-50)÷5÷2]=1550-150=1400(万元)
由于资产账面价值1300万元,资产计税价格14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
(2)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33%=33(万元)
4.存货账面价值为750万元(1000-250),存货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0×33%=82.5(万元)。
5.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价,其账面价值为640万元,而其计税基础为600万元,两者的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由于此项暂时性差异将使得北海公司在确定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产生应纳税金额,因此,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40×33%=13.2(万元)。
6.北海公司对联营企业确认权益,使资产增加,但其计税基础是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此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故北海公司对其联营企业丙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案例分析三】考核主题: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或有事项+收入+外币折算+合并范围
黄山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黄山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黄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在次年4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次年4月1日完成。在对200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发现如下会计事项:
(1)黄山公司所得税的核算在2006年前采用应付税款法,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所规定的方法。对于这一变更,黄山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对2007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07年1月27日,A公司诉黄山公司产品质量案判决,法院一审判决黄山公司赔偿A公司200万元的经济损失。黄山公司和A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诉。2月1日,黄山公司向A公司支付上述赔偿款。该诉讼案系黄山公司2006年9月销售给A公司的X电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所引起的。A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黄山公司赔偿部分损失。2006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件尚未作出判决。黄山公司估计很可能赔偿A公司150万元的损失,并据此在2006年12月31日确认150万元的预计负债。
黄山公司将未确认的损失50万元,计入了2007年2月的损益中。
(3)2007年12月3日,黄山公司向B公司销售X电子产品1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100万元,成本为每台80万元。黄山公司于当日发货10台,同时收到B公司支付的部分货款150万元。2008年2月2日,黄山公司因X电子产品的质量问题同意给予B公司每台2万元的销售折让。黄山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山公司将销售折让调整了2008年2月的销售收入20万元。
(4)2007年12月3日,黄山公司与一家境外公司签订合同,向该境外公司销售2台大型电子设备,销售价格为每台60万美元。12月20日,黄山公司发运该电子设备,并取得铁路发运单和海运单。至12月31日,黄山公司尚未收到该境外公司汇来的货款。假定该电子设备出口时免征增值税,也不退回增值税。
黄山公司该电子设备的成本为每台410万元。黄山公司对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进行折算。2007年12月20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12月31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7元人民币。
黄山公司对该笔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在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了936万元人民币。
(5)黄山公司为M公司的子公司,M公司总裁张某的儿子创办了甲企业,生产黄山公司所需的一种主要材料。2007年8月在张总裁的介绍下,黄山公司所需的该种主要材料全部从甲公司购入,本年度共进货3000万元,黄山公司已将货款全部付清。
黄山公司对于此项交易,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
(6)2007年8月1日,黄山公司支付1650万元购买了丁公司的全部股权。丁公司与黄山公司同属一个企业集团,从事与黄山公司相同的业务。集团公司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决定由黄山公司收购其全部股权,收购后作为黄山公司的一个业务分部。本次收购以合并日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丁公司净资产为基础,上浮10%作为收购对价。经审计后的丁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500万元,黄山公司支付了1650万元,并于当日完成了合并有关手续。此外,黄山公司支付了8万元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
黄山公司将支付的对价1650万元与丁公司账面净资产1500万元之间的差额,以及审计费用计入了当期损益。
(7)黄山公司拥有乙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2007年10月,黄山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准备支付300万元购买B公司持有的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协议约定,在黄山公司和B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办妥相关手续后,黄山公司获得B公司拥有的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11月5日,黄山公司和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股权转让协议,12月10日黄山公司支付了全部收购对价3000万元,至2007年12月31日,黄山公司尚未完成股权交接手续
在编制20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黄山公司未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要求】
1.分析判断事项(1)中,黄山公司将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2.分析判断事项(2)中,黄山公司将该诉讼中未确认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3.分析判断事项(3)中,黄山公司将销售折让冲减当期收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4.分析判断事项(4)中,黄山公司将外币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5.分析判断事项(5)中,黄山公司对此项交易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6.分析判断事项(6)中,黄山公司收购丁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7.分析判断事项(7)中,黄山公司未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分析提示】
1.黄山公司对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正确。
理由: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调整2007年年初留存收益,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黄山公司将该诉讼中未确认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不正确。
理由: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调增2006年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他相关项目应一并调整。
3.黄山公司将上述销售折让冲减当期收入不正确。
理由: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售出资产的收入,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调减2007年度营业收入20万元,不调整成本。
4.黄山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外币债权的金额不正确。
理由:应收账款金额人民币936万元,仅是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按照当日汇率折算的金额,即2007年12月31日未按照期末汇率进行折算。按照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应该是期末汇率折算的金额。
正确处理方法:按照2007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为924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7.7),同时确认汇兑损失12万元人民币(936-924)。
5.黄山公司对此项交易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不正确。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由于黄山公司和甲企业同受张总裁控制或重大影响,据此判断,黄山公司与甲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存在关联交易,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正确处理方法: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1)交易的金额;(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4)定价政策。
6.黄山公司收购丁公司的会计处理不完全正确,其中将支付的对价与丁公司账面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正确;将审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确。
理由:先判断黄山公司收购丁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黄山公司与丁公司同属一家集团公司控制,故本次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同一控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合并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同时规定,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将支付的对价1650万元与丁公司账面净资产1500万元之间的差额150万元,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冲减盈余公积。
7.黄山公司未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正确。
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本次收购完成后,黄山公司将拥有乙公司70%的表决权资本,能够控制乙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但黄山公司虽然支付了全部价款,直到2007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股权交接手续,表明黄山公司并不能控制乙公司,因此,不能将乙公司纳入2007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案例分析四】考核主题:资产组减值
佳佳公司拥有企业总部和三条独立生产线(第一、第二和第三生产线),被认定为三个资产组。2007年末总部资产额和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和500万元。三个资产组的使用寿命分别为5年、10年和20年。
由于三条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类产品价优物美,而导致产品滞销,开工严重不足,产能大大过剩,使生产线出现减值的迹象,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在测试过程中,一直办公楼的账面价值可以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上分摊至各资产组,其分摊标准是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作为分摊的依据。
经调查研究得到的三个资产组(第一、第二和第三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280万元、500万元和550万元。
【要求】对三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应计提减值的金额。
【分析与提示】
进行减值测试,首先要将总部资产采用合理的方法分配至各资产组,然后比较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最后将各资产组的资产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1.将总部资产分配至各资产组
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首先根据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分摊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如下:
第一生产线(万元) 第二生产线(万元) 第三生产线(万元) 合计(万元)
各资产组账面价值 300 400 500 1200
各资产组剩余使用寿命 5 10 20
按使用寿命计算的权重 1 2 4
加权计算后的账面价值 300 800 2000 3100
总部资产分摊比例 9.68% 25.81% 64.51% 100%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到各资产组的金额 19.36 51.62 129.02 200
包括分摊的总部资产账面价值部分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 319.36 451.62 629.02 1400

2.将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计提减值金额
减值准备计算表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合分摊总部资产后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第一生产线 319.36 280 39.36
第二生产线 451.62 500 0
第三生产线 629.02 550 79.02

3.将各资产组的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第一生产线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39.36×(19.36/319.36)=2.39(万元),分配给第一生产线本身的数额=39.36×(300/319.36)=36.97(万元)
第三生产线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79.02×(129.02/629.02)=16.21(万元),分配给第三生产线本身的数额=79.02×(500/629.02)=62.81(万元)

【案例分析五】考核主题: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中意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的生产、设计和安装业务。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注册会计师在对该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
(1)11月15日,该公司与E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向E企业销售丁设备3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280万元。
11月18日,该公司又与E企业就该丁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司应在2004年4月15日前以每台288万元的价格,将丁设备全部购回。
该公司已于11月20日收到丁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03年度已按每台28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
(2)2003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C企业签订销售安装丙设备一台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20万元。合同规定,该公司向C企业销售丙设备一台,并承担安装调试任务;丙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次日预付价款600万元;丙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且经C企业验收合格后,C企业一次性支付余款120万元。
至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将丙设备运抵C企业,安装工作尚未开始。丙设备的销售成本为每台450万元。
该公司在2003年度按720万元确认丙设备的销售收入,并按45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
(3)2003年10月20日,该公司与D企业签订一项数控机床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20万元。该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电子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20%,发生设计费用40万元;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04年4月30日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80万元。D企业按合同已于2003年12月10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320万元。
该公司在2003年将收到的32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并将已发生的设计费用结转为成本。
【要求】分析判断中意公司上述有关的收入确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
本案例(1),首先要对该交易的性质进行判断。本案例中,对于同一商品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后,又签订了回购合同。如果仅从签订的销售合同来看,该交易应属于商品销售业务,但该公司又与E企业就丁设备签订了补充合同,并且规定该公司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购回该丁设备的义务。在对该交易的性质进行判断时,必须将销售合同与补充合同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其次,按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判断本业务属于融资业务,应按融资业务相关的规定处理,不应确认收入,中意公司确认收入280万元是错误的。
本案例(2)属于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的确认。在确认收入时,必须考虑该交易需要安装和检验。在本案例(2)中,在本期虽然已经将商品运至对方,但安装工作尚未开始,不应确认收入,中意公司在发出商品,未进行安装和检验就确认收入,是错误的。
本案例(3)属于提供劳务合同相关的收入确认。对于提供劳务合同收入的确认,首先,应当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当期内完成的合同,如果不属于当期内完成的合同,则要考虑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其次,在确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还应当确定本年应当确认收入的金额。本案例中,该公司只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量的20%,80%的工作量将在第二年完成,应按照已完成的20%的工作量确认劳务合同收入,即确认收入64万元;按预收款32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是错误的。

【案例分析六】考核主题:或有事项的确认与计量、或有事项的披露
紫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公司”)在2006年发生了如下事项:
1.紫竹公司于2005年9月对子公司甲公司的贷款本息提供担保,甲公司的贷款在2006年9月到期,贷款本金1
000万元,甲公司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为60万元。甲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已于2006年12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及紫竹公司偿付所欠款项。至年末诉讼尚在进行中。
紫竹公司的律师认为,根据担保合同的规定,紫竹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诉讼很可能要败诉,代甲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共计1060万元。代为偿还贷款后,紫竹公司有权对甲公司进行追偿。紫竹公司考虑到本诉讼尚未判决,其结果尚未确定,因而未对本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也未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等到法院判决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2.紫竹公司于2006年10月收到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00万元,6个月期限。紫竹公司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在12月18日贴现了此商业汇票。紫竹公司认为,承兑企业信誉很好,本公司发生连带还款的可能性极小,因而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项。
3.紫竹公司对其合营企业乙公司的长期借款本息提供担保。本笔贷款乙公司于2003年7月1日借入,本金2500万元,年利率5%,借期3年。乙公司按期归还了利息,但2006年7月1日本金到期后,因财务困难无法归还。银行将紫竹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金2500万元。2006年12月,法院判决,要求紫竹公司在30日内向债权银行支付上述全部2500万元。紫竹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还清了本金。
对于上述债务担保,按照合同约定,在紫竹公司代乙公司偿付了有关贷款后,紫竹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乙公司对紫竹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偿付责任。2006年12月31日,紫竹公司根据乙公司的经营情况,无法确定何时能取得已代乙公司支付的2500万元本金。但紫竹公司认为,鉴于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乙公司对紫竹公司代为支付的贷款本金有偿付责任,紫竹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为此,紫竹公司在其2006年的会计报表中,确认了应收乙公司2500万元的款项。
4.2004年10月1日,紫竹公司的联营企业丙公司从建设银行取得2年期贷款8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紫竹公司为其提供了担保,担保合同规定:
①紫竹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丙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③紫竹公司提供保证的期间为自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在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贷款银行有权向紫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贷款银行在贷款到期日以后的两年期间未提起诉讼,则紫竹公司自动免除担保责任。
丙公司在贷款期间,由于财务困难,未归还利息;贷款到期后,也未归还本金,丙公司累计所欠本息合计为880万元。
贷款到期后,债权银行通知紫竹公司,由于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要求紫竹公司代为归还,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至2006年12月31日,该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紫竹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认为,对于该笔债务担保,债权银行很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旦银行提起诉讼,紫竹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必将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全部本息880万元。
紫竹公司认为,由于债权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尚未提起诉讼的事项,不符合会计制度中关于确认负债的有关条件,对于上述债务担保可能产生的损失未在其2006年度会计报表中确认任何预计负债。
5.紫竹公司欠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00万元,按合同规定,紫竹公司应在2006年11月5日前归还,但紫竹公司以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为由,未按期付款。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12月12日,法院一审判决紫竹公司应向丁公司全额支付货款,同时还应承担诉讼费2万元。紫竹公司不服,以丁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为由,反诉丁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金额为5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进行中。
紫竹公司律师认为,由于对产品质量存在纠纷,本公司胜诉的可能性在50%以下,形势不容乐观。因此,紫竹公司在附注中未披露任何有关这一诉讼的信息。
6.2004年11月20日,紫竹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托管合同,合同约定:
(1)从2005年1月1日起3年内,由紫竹公司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丁公司。
(2)紫竹公司每年应保证丁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净利润超过500万元部分由紫竹公司享有,净利润低于500万元的部分应由紫竹公司补足。
2005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2006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紫竹公司补了100万元。2006年末,鉴于丁公司所在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更新换代缓慢的局面,预计2007年很可能发生亏损在60―100万元之间。为此,紫竹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80万元,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要求】
分析判断紫竹公司对上述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紫竹公司对甲公司的担保,未进行账务处理,也未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是不正确的。紫竹公司对甲公司的贷款提供了担保,因甲公司财务困难,紫竹公司负有代为清偿的责任,因此,现时义务已经发生;本诉讼很可能败诉,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清偿的金额将是担保的本息,因此,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能够合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应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紫竹公司未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事项进行披露是正确的。根据规定,对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只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才应披露。
3.紫竹公司代乙公司偿付本金,已将担保损失确认到账内,同时紫竹公司认为,紫竹公司有追偿的权利,与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确认了应收款项。
在判断紫竹公司是否能在2006年年报中确认一项应收款项时,应注意分析从乙公司得到补偿的可能性。根据规定,紫竹公司将其为乙公司偿付的贷款本金确认为资产时,必须满足“基本确定”这一确认条件。因此,紫竹公司虽有权向乙公司索取代为偿付的款项,且乙公司对紫竹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赔偿责任;但在2006年底,基于乙公司的财务状况,紫竹公司获得乙公司赔偿的可能性并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不符合确认补偿的条件,因此不能予以确认,紫竹公司确认补偿金额是不正确的。
4.紫竹公司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预计负债是不正确的。根据担保合同规定,紫竹公司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虽然至2006年资产负债表日,债权单位尚未提起诉讼,但律师认为,银行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一旦提起诉讼,按照保证合同,紫竹公司将会被要求代丙公司支付全部本息88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确认由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应以是否满足负债的确认条件作为判断基础,而不应以债权单位是否提起诉讼为依据。因此,紫竹公司在提供2006年会计报表时,应根据预计的赔偿金额确认有关的预计负债。
5.紫竹公司在与丁公司的诉讼中,虽然一审已经判决,但紫竹公司不服,提起反诉,因而仍是或有事项。一审判决表明,紫竹公司因诉讼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规定,紫竹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2万元,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紫竹公司对此或有事项不确认,也不披露,是不正确的。
对于紫竹公司反诉丁公司,由于胜诉的可能性在50%以下,不应对相关的或有资产作出披露,紫竹公司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6.紫竹公司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不正确。紫竹公司托管丁公司,要求取得固定回报,如果利润高于500万元,则取得收益;如果利润低于500万元,则发生损失,因而属于或有事项。在2006年末,紫竹公司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580万元(500+80),而不是80万元(因为要补到500万元)。

【案例分析七】考核主题: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天时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33%。2007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
(1)2007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10万元。
(2)2007年11月,天时公司购入交易性证券,入账价值为40万元;年末按公允价值计价为5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3)2007年12月末,天时公司将应计产品保修成本5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按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可以在实际支付时在税前抵扣。
(4)假设2007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为0。除上述事项外,天时公司不存在其他与所得税计算缴纳相关的事项,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而且以后年度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计算2007年应交所得税、确认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计算2007年所得税费用。

【分析提示】
(1)计算应交所得税
本年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110― 交易性证券收益15 +预计保修费用5 )×33%=33(万元)
(2)确认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交易性证券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5×33%=4.95(万元)
②预计负债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5×33%=1.65(万元)
(3)计算所得税费用
2007年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33+(4.95 ―0)―(1.65―0)=36.3 (万元)

【案例分析八】考核主题: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是一家隶属于大地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的工业企业。根据未来市场竞争情况,东方公司将2006年进行战略调整,全面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为此,东方公司2006年发生如下事项并进行了会计处理:
1.经大地集团公司批准,2006年1月,东方公司以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大量资金购并了大地集团下属的建材原料生产企业甲公司。甲公司生产的建材原料是东方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其供给的稳定情况直接决定东方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并购甲公司以实施对其控制,有助于优化东方公司的上游产业链。东方公司的会计师对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甲公司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且为并购甲公司而发行的企业债券发生的30万元的相关手续费计入了当期损益。
2.东方公司为取得稳定的持续的发展,决定投资基础产业。2006年8月,东方公司斥资5000万元购买了外省某市的一家自来水公司100%股份,使其成为东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公司的会计师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自来水公司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部分,调整留存收益。
【要求】请分别判断东方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东方公司并购甲公司交易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是: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由此判断,东方公司和甲公司同属大地集团公司控制,因此东方公司并购甲公司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的规定,东方公司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甲公司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八条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因此,题中东方公司为并购甲公司而发行的企业债券发生的30万元手续费,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而应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发行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2)东方公司并购自来水公司交易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是: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由此判断,自来水公司是外省某市的一家独立企业,显然与甲公司不存在此类关系,因此对自来水公司的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入账价值确定的基础区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a.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c.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d. 合并中所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其承担的合并成本之间的差额,如果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如果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分析九】考核主题: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万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主要从事农用机械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该公司2003年和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0万元。预计从2005年起未来五年内每年可产生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除增值税,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且不再作其他分配。万杰公司2004年12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以下决议:
  (1)万杰公司将产品保修费用的计提比例由年销售收入的2.5%改为年销售收入的5%,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万杰公司从2003年起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和包修),每年按销售收入的2.5%计提产品保修费用;2004年末,产品保修费用余额为100万元(2001年和2004年计提数分别为75万元和65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分别为70万元和60万元)。公司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原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与实际发生的数基本一致,但为预防今后利润下降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决定,从2005年起改按年销售收入的5%计提产品保修费用。
  (2)将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由其余额的50%提高到100%,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万杰公司每年销售农用机械及其配件均有固定客户,公司根据历年资料及客户资信情况,对应收账款按其账龄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50%计提。为实施更谨慎的会计政策,董事会决定,从2005年起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
  万杰公司上市两年来从未发生过超过应收账款余额50%以上的坏账损失。2005年度,公司的客户未发生增减变动,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也未发生明显变化。
(3)将所得税的核算从应付税款法改为债务法,并对此项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万杰公司原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定,从2005年起对所得税改按债务法核算;同时,考虑到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和产品保修费用不能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遂决定不确认这部分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要求】万杰公司2004年12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事项(1)万杰公司提高计提保修费用比例的决定不正确。
理由:万杰公司两年来按收入的2.5%计提的保修费用符合实际情况,且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基本与计提数一致,为此原计提比例是恰当的,董事会提高计提保修费用的比例不符合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
  事项(2)董事会改变3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决定不正确。
理由:在公司客户的资信、财务状况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应随意调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事项(3)董事会决议改变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正确;将计提的坏账准备和产品保修费用不确认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不正确。
理由: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下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原则的要求。但是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当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都应确认。

【案例分析十】考核主题: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蓝海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并假设除下列各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06年4月30日批准报出。该公司2005年度的一些交易和事项按以下所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该公司2005年和2006年度发生的一些交易和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的部分设备的技术性能已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更新设备,而现有的这部分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已大大超过了尚可使用年限,因此,北方公司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这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缩短了二分之一,同时将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这部分设备的账面原价合计为200万元,净残值率为3%,原预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北方公司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2006年2月5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北方公司收到退回2004年度销售的甲商品(销售时已收到现金存入银行),并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该批商品原销售价格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0万元。北方公司调整了2006年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05年12月5日与丙公司发生经济诉讼事项,经咨询有关法律顾问,估计很可能支付350万元的赔偿款。经与丙公司协商,在2006年4月10日双方达成协议,由北方公司支付给丙公司350万元赔偿款,丙公司撤回起诉。赔偿款已于当日支付。北方公司在编制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将很可能支付的赔偿款350万元计入了利润表,并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负债处理。在对外公布的200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将实际支付的赔偿款调整了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及相关负债项目的年末数,并在现金流量表正表中调增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350万元(假设税法允许此项赔偿款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
(4)获知2006年3月20日某债务单位发生火灾,该公司应收账款中的450000元预计不能收回。该公司据此作为坏账损失,调整了2005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甲公司于2002年1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900万元作为长期投资,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2006年6月15日甲公司发现该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误用了成本法核算。甲公司按重大会计差错处理,调整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和2006年度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的本期数。
(6)该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5日提出分派股票股利方案。该公司对该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相关披露,但未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要求】
1.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说明北方公司上述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
2.对上述交易和事项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简要说明不正确的理由和正确的会计处理(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分析提示】
1.事项(1)、(6)处理正确。事项(2)、(3)(4)、(5) 处理不正确。
2. 说明不正确的理由和正确的会计处理。
①事项(2)该公司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2005年度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本期数、200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数相关项目的数字。
②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事项涉及货币资金项目的,不能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和现金流量表正表中与货币资金有关的项目。
③事项(4)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无须调整,只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④事项(5)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本期发现的,以前期间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30分)
我们认为,本章内容是值得大家付出精力学习的部分。因为本章内容不多,而分值很高(必选题10分,选答题20分)。本章内容可以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以及2006年新增的改革内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单位预算管理等)
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
2005年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我们认为2006年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相对来说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具体来说:
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存货时,应当借记“材料”,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根据支付方式确定)科目。行政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例如,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借记“对外投资”,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将“固定基金”转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事业单位对于经营性业务可以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处理。因此,对于权责发生制也要掌握。
【案例分析一】某事业单位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4年发生如下业务:
(1)与供货商签订一项合同,购入一批固定资产,合同金额为55万元,以财政部门拨入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项目经费50万元先行支付。合同规定余款于2003年付清。2002年,收到固定资产及供货商提供的有关发票账单时,借记事业支出550000,贷记银行存款500000,应付账款50000;同时,借记固定资产550000,贷记固定基金550000。2003年支付余款时,借记应付账款50000贷记银行存款50000
(2)将本单位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对外投资,该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双方协商价为8万元,单位以10万元作为对外投资的入账价值。
(3)购买分期付息国库券25万元, 并支付手续费0.2万元,增加应收票据,减少银行存款25.2万元;
年末,取得国债收益0.5万元,存入银行,增加投资收益0.5万元。
(4)一年期存款到期,本金20万元,利率2%,收回本息,增加“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4万元。
(5)当年固定资产核算改为采用提取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3000元
(6)接受其他单位捐赠复印设备一套,价值8万元,捐赠收入相应增加8万元。
(7)发现以前年度账务处理时漏记固定基金10万元,收入少计5万元,该单位将漏记固定基金直接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少计收入直接记入本年收入。
要求:请判断该事业单位对上述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提示一: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购置固定资产时,一方面,要增加事业支出减少银行存款,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提示二: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各年收支结余的滚存数,是事业基金的主要来源。2、已完项目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给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3、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一般应直接转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价、协议确定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记入或冲减事业基金。
本案例(1)属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对这项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关键在于确定购置固定资产当期和以后还款期间的事业支出,以及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购置固定资产时,一方面,要增加事业支出减少银行存款,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上述账务处理是不正确的。正确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固定资产和有关发票账单时,
借:事业支出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同时,借:固定资产550000
贷:固定基金500000
应付账款50000
2003年支付余款时,借:应付账款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50000
贷:固定基金50000
本案例(2)处理不正确,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应按双方确定的价值8万元,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10万元,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2万元,借记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0万元,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本案例(3)处理不正确,国库券不是商业汇票。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25.2万元,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根据投资成本25.2万元将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转入投资基金,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年末,收到国债利息0.5万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本案例(4)处理正确,收回存款本息,利息应增加“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4万元。
本案例(5)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不正确的。甲研究院固定资产核算改按提取折旧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而是采用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对固定资产使用和购置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日常核算及编制年度报表时,不得随意改变这种会计处理方法。
本案例(6)处理不正确,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只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不增加收入。
本案例(7)处理不正确,应补记固定基金增加10万元,少计收入5万元应转入事业基金。

国库集中收付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方向,现在正逐步的推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财政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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