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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模拟试卷(十一)-公务员

2013-12-17来源/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311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还嗷嗷待哺时,父母就远离家乡,到遥远的城里谋生糊口。很多时候,他们只能从电话中或者从偶尔寄来的汇款单中,才能感觉父母的存在。当别的孩子都在享受花样年华的时候,他们被留在乡下,孤独地像荒草一样生长。人们给这群孩子起了一个酸楚的名字:“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其中80%左右是农民工)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具体而言,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1.2亿农民常年于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2000多万留守儿童。88.2%的“留守儿童”只能通过打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中53.5%的人通话时间在3分钟以内,并且64.8%的“留守儿童”是一周以上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与外出的父母联系一次,有8.7%的儿童甚至与父母就没有联系。49.7%的孩子表示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但也有44.1%的被调查对象明确表示不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有24.2%的“留守儿童”与照顾他们的成人很少或从不聊天。

2.“留守儿童”不只是一群缺少父母照看的人,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孤儿,他们的脸上写着这个时代的某些密码,他们的成长与中国息息相关。留守儿童是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拼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市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地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地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这些时代的孤儿由于长期被托养或寄养,缺少父母关爱,容易导致心理上的缺陷,如孤僻内向、情绪消极、胆小怕事、自觉性差等。由于老人溺爱或亲友疏于管教,缺少正确的人生价值引导,他们学习成绩普遍较差,生活散漫,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调查,历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的青少年为这类孩子。这种状况延续下去,很难想象他们长大成人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被时代和社会所抛弃?会不会反作用于社会?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绝非一朝一夕的事,留守儿童无疑成了这一进程的巨大付出者。

3.“留守儿童”——他们就是悲剧的代名词。三姐妹7年内相继伤残。广东惠州博罗的林就万夫妇长年在深圳打工,由80多岁的奶奶照顾三个女儿。7年之内,姐姐林文婷因蜡烛引燃大火烧成双脚残疾;小妹林文思在帮奶奶提开水时被严重烫伤;二妹林文容6岁在家用柴火烧水时引起大火严重烧伤,脸跟胸连在一起,眼睛因拉扯而闭合不上,双手双脚畸形程度严重,被别人称为“鬼孩”,她4年没有出过家门一步,更没有上过一天学……奶奶勒死孙女沉尸水塘。“六一”儿童节,小双不小心把铺地的塑料布烧着了,把房里的东西全烧了。奶奶打骂孙女遭到顶撞,被激怒的奶奶捡起一条毛巾缠住孙女脖子,一头用牙紧紧咬住,一头用手使劲一拉,将小孙女勒死。随后,奶奶叫来小双爷爷把孙女的尸体装进蛇皮袋,丢进离家200多米的水塘……

15岁儿童杀害七旬婆婆。小刚到梁婆婆家附近砍柴时,到梁婆婆家准备借刀砍柴,梁婆婆以为他来偷东西了,于是梁骂道:“刚娃子,你又来偷东西唆!”小刚听了觉得很委屈,于是随手抓起旁边的木棒朝梁婆婆的脑袋打去……梁婆婆倒地后,他把梁婆婆拖到屋后的檐沟里,并在她身上掩盖一些柴禾,然后逃离现场……

13岁女孩被强奸做妈妈。四川省富顺县某镇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个13岁的女孩小英,在无人事先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一个孩子。据女孩堂伯刘某交代,从2003年3月起,他趁小英无人看护,利用给糖果和钱的方式多次诱奸小英。据小英的父亲说,他和妻子4年前就到成都打工,两人一般都是过春节时才回家一趟。每次过年回家时,父女间往往是还没说上几句话,就又要踏上返程的路……

湖南省涟源市荷塘镇去年遭遇一场特大洪灾,12名儿童死亡,其中11个是“留守儿童”……

4.经济、户籍与教育体制让农村孩子进城难。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了解,目前我国进城的农民工1.5亿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已达2290刀人,而且这个数字还将在未来几年继续呈较大规模的上升趋势。

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规律和趋势。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学军中学校长任继长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出台后,对提高农民工待遇、保障农民工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农民工经济能力的限制和现行的一些社会管理制度,如户籍管理、教育衔接等的不配套,目前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

“尽管许多城市建了不少民工子弟学校,专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读问题,但相比大量随父母来到城市的农村孩子而言,民工子弟学校的数量还远远不够。杭州、宁波等浙江绝大多数城市的中小学,已对农民工子女开放,但这些学校首先要确保本学区的城市居民子女的入学,往往到了最后,学校已无力接纳农民工子女。”宁波奉化市萧王庙镇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代表来自基层农村,他为农村的父老乡亲打抱不平:“农民工赚的钱本来就不多,为了孩子能在城市里有书读,不得不以走读生的身份,另外交纳择校费换得‘一席之地’。没有钱的,只好让孩子继续留在农村老家。”

“教育的省际不衔接,也是导致许多孩子不得不当‘留守儿童’。”任继长发现,绝大多数的农村儿童最多读到初中毕业,之后只能回到老家:“现在各省的教材都不一样,高考也由各省命题。不少农村孩子来自邻省,为了孩子未来能顺利地在户籍地考上大学,许多家长不得不忍痛把孩子送回农村。”

5.“留守儿童”现状不容乐观。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84.6%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15.4%由亲戚代管,有少数甚至是独自一人生活0”2007年3月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汪晓村举着一份调查报告,这样问新华社记者,“现在,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了,可是,又有多少人关注他们因为外出打工而不得不留在农村的亲生骨肉?”

这份报告是由他所在学校的学生在一次社会调查后形成的。它以翔实的调查数据揭示了目前我国数千万农村“留守儿童”不容乐观的现状。调查显示,有69.8%的监护人表示“很少与孩子谈心”,只有11.3%的“留守儿童”表示“有烦恼的时候和照顾我的人说说”。在教育态度方面,有70.8%的隔代亲人及73.1%的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很少管”。“这说明‘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委托监护人难以尽到对孩子的全面教育责任。”同时,由于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小学缺乏寄宿条件或条件相当艰苦,使学龄“留守儿童”分散寄养多于集中寄宿,管护形成空当,不少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成绩呈现较大差距。“我在浙江的一个邻省调研,发现一些农村学校的校舍仍然破旧,一个学校,甚至27平方米的房间里,同时住着20个学生!”任继长当时问学校的校长,如果发生火灾怎么办?校长当时对我说,那他只好认命了,能逃出几个就逃出几个。那位校长无奈的表情任继长代表至今仍历历在目。

与此同时,父母不在身边,一些“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长期享受不到父母的关爱,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支撑,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汪晓村代表说,他持有的这份调查表明,不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任性、冷漠、自卑闭锁,有的内向、孤独、柔弱无助,有的甚至对父母充满怨恨,逆反心理严重,还有的因缺乏父母的监护而变得胆小,缺乏自信和心理安全感。另外,“留守儿童”也容易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或人身伤害。“2004年公安部有个调查,显示了两个‘大多数”即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

6.“隔代教育”是“留守儿童”现象中另一个焦点问题。

这是一个山村四年级的留守学生档案,商城县三里坪乡某中心小学四年级的3个班级中,一班、二班、三班人数分别为60人、60人、58人,父母皆在外、父在外、母在外合计占班级人数比例为:一班50%,二班39%,三班68%。

“留守学生”的抚养状况显示,这些“留守学生”由祖辈抚养的占50%以上。

“外出务工潮造成农村许多孩子短期或长期失去了直接监护人,形成了诸多事实上‘单亲家庭,或‘隔代教抚养’现象。”该校校长李道中说,隔代抚养形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隔代抚养可能形成的监护缺失不容忽视。据报道,2004年3月,四川省富顺县某镇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个13岁女孩被同村人强暴,在无人事先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一个孩子。由于父母双双务工在外,作为“留守儿童”的这个13岁女孩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老人平时过问不多,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少女生子案给人留下的疑问是,一个正在上学的女孩怀孕临产,中间漫长的时间,学校和家庭为何没有觉察出任何异常呢?调查发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孩子监护权的缺失:亲戚认为有老师管,老师以为有亲戚看,结果两头都没管。

隔代教育还可能对留守孩子的学习、成长等造成影响。在商城县三里坪乡某中心小学调查中发现,该校367名打工子女中,有40%的孩子学习成绩为较差,“较差”是指每学期均有不及格科目;40%的学生成绩中等偏下。

“学习成绩差只是留守孩子令人担忧的一个方面,家庭没有称职的监护人才是‘留守孩子,面临的最大潜在危机。”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副院长陆士桢认为,从父母那得不到的教育,孩子容易从其他渠道获取,同龄人的不良习惯、越轨行为、流行的东西就很容易钻空子。

“一个母亲,能胜过100个教师;一个父亲,能胜过100个校长。”这是国际基础教育界的一句名言。有识之士疾呼,决不能让农民工群体出现“富了一代人,垮了下一代”的现象。

7.“代管家长”模式。

有关人士呼吁,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家长、学校、社会“一个也不能少”。

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湖南一学校经探索走在了前列。湖南省新宁县白沙中学将“代管家长”制度写入教学计划。学校规定:班主任为“留守孩子”的代管责任人,教师和“留守孩子”结对,义务“代管”;学校每周末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对表现突出的“代管家长”进行表彰,对进步较快的“留守孩子”给予奖励。当时,学校270多名农村“留守孩子”都有了代管家长。

第二学期,白沙镇中心学校及时推广了白沙中学的经验,在全镇掀起了中、小学教师“伸出一只热情手,牵着留守孩子走”的代管家长活动。

与湖南新宁县白沙镇千里相距的河南省商城县三里坪乡,正在探讨另一种方式来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除了发动学校老师‘结对子’,还注重‘留守儿童’的亲戚对其的关怀。”三里坪乡党委书记蒋日恒在接受《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采访时说。

“孩子的成长需要全方位的介入,父母不能完全缺位。”河南财经学院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周正教授说。他说,儿童应该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这种共同生活能够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育提供比较理想的环境。而“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恰恰不能与这些儿童共同生活,这给“留守儿童”的身体发育、知识学习、性格培养等带来了种种不利的影响。

周正建议,在外务工的家长们不能忘掉孩子,最好以电话或书信方式与孩子保持联系,从而保证“留守儿童”在学业、生活等个人成长方面的完善。

8.“留守儿童”问题挑战农村义务教育。

在不久前农业部召开的“留守儿童”问题研讨会上,来自河北省张北县白庙滩小学的教师蔡淑芳对记者说:因为父母关爱的缺失,“留守儿童”的宣泄方式呈两极分化,有的孩子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律性强。但更多的孩子容易养成抽烟、喝酒、泡网吧等不良习气,对农村义务教育提出了新挑战。

一些农村学校反映,部分“留守儿童”完不成义务教育即辍学。特别从初二开始,“流守儿童”身份的学生就大量流失。一位农村教师坦言:“由于学校自身财力和人力所限,我们与逃学或辍学孩子的打工父母联系形成空挡。”

与此同时,“留守儿童”升入高中的比例下降。农业部课题组在河北一所农村学校调研时发现,该校有243名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其中参加升高中考试的为76人,只有4人被录取,没有一个是“留守儿童”。

一些学校还反映,“留守儿童”中留级生比例不断增加。在北京西城区搞家庭装修的一位江苏籍农民工说,造成这种现象有两个原因,一是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的不是公办学校,而是打工子弟学校,成绩差,回流家乡后跟不上本地学习进度,只能变成留级生。二是北京的教材和学制与家乡不统一,造成孩子回家后只能留级。

河北省张北县教育局干部张恩说,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文化水平相对较高,但他们留在农村的孩子,却因为父母监护的缺失等原因,其受教育水平大打折扣。

山东临沂市教育局局长卢立海认为,“流动儿童”问题折射出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已落后于社会需求。这就需要地方教育部门探索建立“留守儿童”监测制度,培训专业教师队伍。有关专家建议,农村学校应尽快作出适应性调整,一是要建立“留守儿童”学生档案;二是开设生活指导课,增加人格教育、性格教育内容;三是放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条件,使寄宿学校变成更多“留守儿童”暂时的“家”。

曾有学者通过比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发现,“留守儿童”留下的最大问题还是教育。分析中说,“留守儿童”的小学教育状况良好,但初中教育问题明显。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的在校率就大幅度下降了,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这与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是严重不相符合的。

9.“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2007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来自四川、重庆、江西、广西等劳动力转移大省份的委员们多次为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言,找寻进一步解决的方案。“让农村孩子也能拥有一个花样的年华”成为委员们一致努力的方向。

大会委员们一致认为彻底打破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丽江市副市长杨一奔告诉记者,政府必须尽快改革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减少农民进城的“迁移成本”,同时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待遇,从而保障劳动力合理流动。这样就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将子女带在身边生活和学习,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全国政协常委、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建议,政府要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因地制宜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从政策上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尽量减少“留守儿童”。

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家庭教育缺位,学校不得不承担起更多的教育职能。吴正德委员建议,下一步,学校要全面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帮扶沟通、寄宿优先等制度,并安排专门教师培训临时监护人。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希望工程发起者徐永光认为,通过寄宿制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集体生活,有助于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缺失家庭教育的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

基层代表傅企平则呼吁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实施的监督力度。他说,修订后的法律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督,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调研和讨论中,委员们形成了一个共识——“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10.2009年5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带队,全国妇联、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团中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23个部门的领导和北京市委的领导,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小学二分部,慰问留守流动儿童,向他们赠送节日礼物。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说:“希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努力学习、自立自强、健康成长。”她要求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儿童体育工作,大力开展家庭和社区的儿童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工作合力。

当日,各部门领导参观了北京市妇联、朝阳区妇联组织的迎奥运亲子携手“双合格”展示活动。其中“我家与奥运”亲子绘画、“沟通助和谐温暖在家庭”和谐家庭亲子训练、“牵手福娃放飞梦想”家庭亲子迎奥运等项目,展示了少年儿童以奥运为契机,锻炼身体、健康成长的精神风貌。

据了解,全国妇联、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环保总局、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红十字总会、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6个部门向留守流动儿童捐赠慰问款和慰问品共计49万余元。这些款物将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设施改善,帮助解决留守流动儿童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5月25日上午,由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共同推出的“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在中国31个省区市同时启动,这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而实施的具体措施之一。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中国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将近2000万。黄晴宜说,近年来,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保护、维权、教育工作。一是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专门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指导各地做好留守儿童的工作。二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努力解决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三是构建基层的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支持网络,探索解决好、保护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11.全国各地都已展开了各种形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探索。关心留守儿童的各种活动,已经从政府扩大到了民间,从官方扩大到了个人。贵州省黔东南州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2009年上半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各项工作的通知》,把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纳入地方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日前,黔东南州为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格局,在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由黔东南州二十家单位共同组成的黔东南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在2009年“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在福建省,由妇联组织的为农村留守儿童大规模招募“爱心妈妈”活动,短期内已接到上万名充满爱心的“临时妈妈”报名。2009年5月25日,在浙江省苍南县观美镇,留守儿童快乐之家的小朋友在欣赏自己的照片。苍南县的摄影爱好者将为观美镇30多名留守儿童拍摄的微笑照片,制作成一个心形展板,作为一份“六一”节礼物送给孩子们。

三、作答要求

1.请用不超过2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30分)

2.请根据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概括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要求针对性强,体现实际操作和实效。字数不超过300字。(30分)

3.根据上述材料反映的问题,自拟题目,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文章。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分析具体,解决问题。(40分)

参考答案

1.参考要点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由于远离双亲,缺乏来自父母和完整家庭的亲情呵护,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这些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尤其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严重断层或缺位,不仅影响到农村“留守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广大农村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留守儿童”现象是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会始终伴随农民工问题长期存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爱护。

2.参考要点

一是加快城乡社会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消除农村“留守儿童”现象产生的土壤。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最终实现自由迁徙。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同时,把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的涉及民生的种种制度剥离出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就地就业的机会。

3.参考文章

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在我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城市化过程中,人口迁移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外出务工。有些农民工把子女扔给了老人监护或寄养他人,于是在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有的群落——乡村“留守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不是问题儿童。但有调查表明,由于远离双亲,缺乏来自父母和完整家庭的亲情呵护,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这些“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尤其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严重断层或缺位。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外出打工的父母对留在家乡的子女疏于照顾,无法认真履行监护的职责,很多“留守儿童”对学习和生活缺乏热情,进取心、自觉性不强,有厌学倾向,部分“留守儿童”甚至产生“读书无用”的思想。由于缺少亲情关怀和应有的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行为和心理的成长发育中比较容易偏离正常轨道,有的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成为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且无法回避的问题,由于这一人群仍在加大,问题更加凸显,因此,我们必须把这些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加以解决,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1)政府应加大投资,兴建打工子女学校。逐渐打破一切影响和限制打工子女就近入学的条条框框,免除一切不合理收费,使打工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待遇,在打工子女学校里,由于孩子们有着相似的经历,也比较容易唤起他们的自信,进而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对集体的归属感。

(2)针对当前双亲外出打工的中小学学生双休日和假期无人监管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在有条件且必要的地方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可以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解除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生活、安全方面的管理,建立“打工村儿童扶助中心”,面向所有的在读学生,专门聘请教师来管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可以开展夏令营、社会调查和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针对当前家庭、农村社区和学校之间缺乏有机的合作与沟通状况,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社区和学校联动的运作机制:政府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抗挫折和困难的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村委会应建立农产邻里管护网,做到每个“留守儿童”均有人照看,使“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区的关怀;家庭、村委会和学校之间做到各负其责,及时沟通、及时了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从制度上形成对“留守儿童”的最坚强有力的保护网,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

(4)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使孩子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要正确处理生产、创收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和未来为代价来换取眼前暂时的利益;要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临时监护人要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他们营造近似完整结构家庭的心理氛围和教育环境。

总之,我国是一个农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农民进城不仅是我国现代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民工及其子女是一个特殊的庞大的群体,打工村“留守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当前必须立足于城乡平等和城乡统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和制度,消除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歧视,建立城乡一体和公平的义务教育体制,为千千万万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创造条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着民生问题,关系着社会委员与和谐,是党和政府呼吁全社会协力解决的民生大事。

相关素材链接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

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妇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卫生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妇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团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密切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采取切实措施,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及群团组织在推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特做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议程,加强领导,采取举措,密切协作,抓出实效。

二、认真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尽快制定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法规、政策。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保证他们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学校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公用经费。要加强接收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小学校新建和布局调整工作与接纳农民工子女就学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农民工输出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建立教育、公安、司法、妇联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教育管护工作机制。要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学习需求,并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在核实教师编制和核拨教育经费时,要对接收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给予倾斜。要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档案库,及时掌握、分析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与留守儿童建立帮扶制度,特别要重点帮扶思想品德有偏差、心理素质有异常、学习生活有困难的留守儿童。要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实际,开发有关校本课程,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三、着力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户籍管理与权益保护

各级公安部门要把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管理与保护纳入自身的工作职责,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的落户政策。要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人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与当地常住户口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充分发挥社区和驻村民警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及时摸清辖区留守流动儿童底数,为有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服务提供依据。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切实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积极完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救助保障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困难状况的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民政助理员和社会热心人士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有过流浪经历的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要完善跟踪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帮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留守儿童,要为其提供五保供养服务,符合当地规定的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留守儿童,要对其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困难农村留守儿童的看病难看病责问题。要联合有关部门,在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必要的预防、干预措施,防止其外出流浪。对已经外出流浪的农村儿童,民政部门要给予及时救助,并在查清其家庭情况后,联系其监护人,将其护送返乡。有条件的地方,救助保护机构要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教育。要根据需要进行跟踪回访,尽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防止其再度外出流浪。

五、逐步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医疗保健,改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状况,作为当前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要根据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营养状况,制定干预措施,组织编印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开展儿童营养、喂养知识及常见疾病的预防等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通过提高父母和抚养人相关知识水平,降低营养不良发生率和营养不良性疾病发病率,改善留守流动儿童健康状况。要抓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契机,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六、不断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关爱支持力度

各级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特别是妇联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责任,做好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要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国家立法和出台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要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倡导力度,营造有利于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代理妈妈”、“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小队”等关爱活动,加快“爱心之家”、“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建设,推动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逐步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巩固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与服务。继续推进儿童公益事业,多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各地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

七、努力形成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

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突出问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制定并落实相关规划,加大人、财、物投入,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有关协调机构和专题工作组的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资源整合和工作配合,形成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推动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为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多作贡献。

八、切实加强党对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和监护网络。要依托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把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化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把帮助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作为党组织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措施,作为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的重要内容。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要注意增加适应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需要的服务项目。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也要注意增加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喜闻乐见的内容。要广泛动员广大党员热情关心帮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与他们“手拉手”、结“对子”,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献爱心。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总结经验,切实配合各有关部门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做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全国妇联

教育部公安部

民政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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