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强化冲刺试卷(二)-公务员
2013-12-17来源/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190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 2003年8月24日,一产妇杨某在綦江市赶水镇中心卫生院死亡。事发的一个原因让人心酸:血站离此50多公里,血液送到时,大出血的产妇刚刚落气。据该卫生院杨自福院长称,当天早上,一产妇送到医院生产,进院时诊断是平产,后发现异常决定剖腹产。孩子取出后,产妇的伤口缝好。产妇子宫却难复旧,出现大出血。上午血站送来的1000毫升血已用完,又紧急联系血站赶送1600毫升血,但还是没来得及。杨的死亡不是偶然,边远乡镇医疗机构的供血一直是个难题。綦江市血站赵站长称,《献血法》出台后,对献血进行了规范。边远乡镇的医院不能自己采血,因为检验的技术无法保证,对肝炎、梅毒、艾滋病等的把关容易留下漏洞,使疾病通过血液传染。城里的大医院都有血库或离血站很近,而边远乡镇的医院保存血液的技术不过关,加上使用不多,保存太久容易变质,只能在血站取血。
2.在2003年3月的一个夜晚,成都市血液中心从2万多无偿志愿献血者身上采集的23739袋血浆,被隐秘倒进了下水道。造成这批血液被污染的原因,是因为成都市血液中心使用了由北京德桑特输血器材科技开发中心生产的采血袋。据了解,北京德桑特输血器材科技开发中心所生产的血袋,在2002年国家药监局进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工作之中,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换发的产品注册证。根据国家药监局“国药[2002]153号”文《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北京德桑特在没有获得产品注册证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属于“依照有关规定按无证生产查处”之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23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山东省胶南市琅琊镇居民李明坤的儿子李龙2003年3月9日出生,经过多家医院诊断,患有先天性巨结肠。7月31日,市儿童医院为李龙成功实施了手术。在此后的休养观察期间,李龙每天都要输入一些血浆。医生说,这样做是为了让伤口愈合的好一些。8月2中午,李明坤的妻子潘洪蕾无意中发现,儿子正在输入的血浆袋上赫然印着:采制日期2002年6月24日,保存日期一年。潘洪蕾的第一反应就是血浆已经超过保存期了,她急忙找来当班护士。护士查看后表示没有关系,但还是拔下了针头。事后,李龙并没有出现其他症状,但李明坤夫妇还是希望医院对此给一个说法,或者能写一个保证书。当李明坤夫妇拿着这个血袋找到医院医政科时,接待他们的孙主任表示要调查一下。李明坤再次到医院交涉时,孙主任拿出了一张青岛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开出的证明:新鲜冰冻血浆的保存期为一年。若一年未使用改为普通冰冻血浆,保质期为4年。孙主任的说法是,他们咨询了血站方面,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这并不属于过期血浆,只是由新鲜冰冻血浆变成了普通冰冻血浆,一样可以使用。同时,孙主任还表示,值班护士存在一定的工作差错,就是没有发现血浆超过保存期并更换血袋的标签。面对这样的说法,李明坤夫妇认为,根据血袋上的标记,这袋血浆就是过期了。李明坤说,虽然输血后孩子没有出现反应,但这并不能说明医院的做法就是正确的,血浆过了保存期,其中的成分肯定会有所变化。因此他要求医院给予一定的赔偿和道歉。新鲜冰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有什么区别?记者为此咨询了中国输血协会副理事长高国静教授。高教授告诉记者,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普通冰冻血浆里面的凝血因子失效,目前已经很少在临床上应用,虽然输入人体不会有害,但这中间存在一个适应症问题。凝血因子的失效,可能导致输入患儿身体中起不到输血的目的。按照血站相关管理规定,血站应该更换血袋标签,标注成普通冰冻血浆。
5.延安市民常浩两年三次在延安血站无偿献血,因患有丙肝血液被报废,血站却知情不告。献血者常浩表示,第一次献血后,若血站及时告知,他肯定会及时治疗,也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肝脏。现在病情重了,基本上都是每15天去西安例行一次治疗。这次在西安,主治医生告诉他此病若在一年前治疗比现在治疗效果要好得多,治疗费用也少得多。
6.自2003年2月以来,由于用血量猛增,重庆市血站严重“贫血”,为此,重庆市卫生局号召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带头献血。7月26日和9月13日8时30分,2000多名医务人员分别在解放碑、南坪、观音桥等5个地点无偿献血。据重庆市血站负责人介绍,该站血液储存量为1300袋至1700袋,近几个月来,由于非典的原因,加之一些远郊的患者集中到主城区的医院就诊,导致供血与用血失衡。为此,重庆市卫生局发出《白衣天使献爱心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带头献血。该负责人希望广大市民加入到献血行列中。
7. 2002年10月21日,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宣布,从现在起,全省40多个血站均可实现对临床用血100%实施艾滋病病毒检测程序。目前,湖南省各相关单位的检测设备均具备检测艾滋病、乙肝、梅毒等病毒的能力,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一部分医院还确立了使用血液前再次检测的制度。
8. 2003年5月15日下午,浙江省天台县法院对天台县原血站站长金祖平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据检察日报报道,金祖平自1995年6月9日至2002年1月8日任天台县血站站长。在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采血车、医疗仪器,发包单位建筑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多次收受回扣和贿赂,计人民币6万元。多付单位的钱,装入个人的腰包。2000年9日,金祖平还伙同单位会计采用虚报冒领手段侵吞省血液中心返还给血站血袋差价3.4万元。更可恶的是,金祖平还把黑手伸向了献血员。1996年上半年至1997年10月间,金祖平伙同血站原血源科科长朱某,以天台县血站名义,向献血员收取所谓的“血源组织费”,两人先后多次从中截留人民币6万元,进行私分,金祖平分得3万元。后因其他地方血站收取“血源组织费”东窗事发,他们方收回黑手。
9. 2003年1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市中心血站公款1700多万元进行股票交易的郭虹、卜亚萍、王维三被告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审理。1997年4月,时任西安市中心血站财务科副科长兼三产办会计郭虹、山纳员卜亚萍,与建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办公室副主任王维,为了营利,商议用西安市中心血站在建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的存款申购原始股票,获利与王某(王维之弟,血站业务科科长)4人均分,并商定由郭虹、卜亚萍负责用血站财务印鉴将公款转至股票申购户,由王维具体操作申购事宜。从1997年4月至6月,三人先后五次分别挪用公款351万元,350.744976万元,351.611403万元,351.6114万元,351.6114万元,用于申购“西安饮食”、“环保股份”、“金花股份”、“精密股份”、“宝商集团”五种股票,挪用合计1756.579179万元,共获利30.347864万元,四人均分。获利款现已全部追回,三名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郭虹、卜亚萍、王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方格略)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方格略)
3.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 2003年8月24日,一产妇杨某在綦江市赶水镇中心卫生院死亡。事发的一个原因让人心酸:血站离此50多公里,血液送到时,大出血的产妇刚刚落气。据该卫生院杨自福院长称,当天早上,一产妇送到医院生产,进院时诊断是平产,后发现异常决定剖腹产。孩子取出后,产妇的伤口缝好。产妇子宫却难复旧,出现大出血。上午血站送来的1000毫升血已用完,又紧急联系血站赶送1600毫升血,但还是没来得及。杨的死亡不是偶然,边远乡镇医疗机构的供血一直是个难题。綦江市血站赵站长称,《献血法》出台后,对献血进行了规范。边远乡镇的医院不能自己采血,因为检验的技术无法保证,对肝炎、梅毒、艾滋病等的把关容易留下漏洞,使疾病通过血液传染。城里的大医院都有血库或离血站很近,而边远乡镇的医院保存血液的技术不过关,加上使用不多,保存太久容易变质,只能在血站取血。
2.在2003年3月的一个夜晚,成都市血液中心从2万多无偿志愿献血者身上采集的23739袋血浆,被隐秘倒进了下水道。造成这批血液被污染的原因,是因为成都市血液中心使用了由北京德桑特输血器材科技开发中心生产的采血袋。据了解,北京德桑特输血器材科技开发中心所生产的血袋,在2002年国家药监局进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工作之中,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换发的产品注册证。根据国家药监局“国药[2002]153号”文《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北京德桑特在没有获得产品注册证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属于“依照有关规定按无证生产查处”之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23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山东省胶南市琅琊镇居民李明坤的儿子李龙2003年3月9日出生,经过多家医院诊断,患有先天性巨结肠。7月31日,市儿童医院为李龙成功实施了手术。在此后的休养观察期间,李龙每天都要输入一些血浆。医生说,这样做是为了让伤口愈合的好一些。8月2中午,李明坤的妻子潘洪蕾无意中发现,儿子正在输入的血浆袋上赫然印着:采制日期2002年6月24日,保存日期一年。潘洪蕾的第一反应就是血浆已经超过保存期了,她急忙找来当班护士。护士查看后表示没有关系,但还是拔下了针头。事后,李龙并没有出现其他症状,但李明坤夫妇还是希望医院对此给一个说法,或者能写一个保证书。当李明坤夫妇拿着这个血袋找到医院医政科时,接待他们的孙主任表示要调查一下。李明坤再次到医院交涉时,孙主任拿出了一张青岛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开出的证明:新鲜冰冻血浆的保存期为一年。若一年未使用改为普通冰冻血浆,保质期为4年。孙主任的说法是,他们咨询了血站方面,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这并不属于过期血浆,只是由新鲜冰冻血浆变成了普通冰冻血浆,一样可以使用。同时,孙主任还表示,值班护士存在一定的工作差错,就是没有发现血浆超过保存期并更换血袋的标签。面对这样的说法,李明坤夫妇认为,根据血袋上的标记,这袋血浆就是过期了。李明坤说,虽然输血后孩子没有出现反应,但这并不能说明医院的做法就是正确的,血浆过了保存期,其中的成分肯定会有所变化。因此他要求医院给予一定的赔偿和道歉。新鲜冰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有什么区别?记者为此咨询了中国输血协会副理事长高国静教授。高教授告诉记者,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普通冰冻血浆里面的凝血因子失效,目前已经很少在临床上应用,虽然输入人体不会有害,但这中间存在一个适应症问题。凝血因子的失效,可能导致输入患儿身体中起不到输血的目的。按照血站相关管理规定,血站应该更换血袋标签,标注成普通冰冻血浆。
5.延安市民常浩两年三次在延安血站无偿献血,因患有丙肝血液被报废,血站却知情不告。献血者常浩表示,第一次献血后,若血站及时告知,他肯定会及时治疗,也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肝脏。现在病情重了,基本上都是每15天去西安例行一次治疗。这次在西安,主治医生告诉他此病若在一年前治疗比现在治疗效果要好得多,治疗费用也少得多。
6.自2003年2月以来,由于用血量猛增,重庆市血站严重“贫血”,为此,重庆市卫生局号召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带头献血。7月26日和9月13日8时30分,2000多名医务人员分别在解放碑、南坪、观音桥等5个地点无偿献血。据重庆市血站负责人介绍,该站血液储存量为1300袋至1700袋,近几个月来,由于非典的原因,加之一些远郊的患者集中到主城区的医院就诊,导致供血与用血失衡。为此,重庆市卫生局发出《白衣天使献爱心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带头献血。该负责人希望广大市民加入到献血行列中。
7. 2002年10月21日,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宣布,从现在起,全省40多个血站均可实现对临床用血100%实施艾滋病病毒检测程序。目前,湖南省各相关单位的检测设备均具备检测艾滋病、乙肝、梅毒等病毒的能力,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一部分医院还确立了使用血液前再次检测的制度。
8. 2003年5月15日下午,浙江省天台县法院对天台县原血站站长金祖平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据检察日报报道,金祖平自1995年6月9日至2002年1月8日任天台县血站站长。在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采血车、医疗仪器,发包单位建筑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多次收受回扣和贿赂,计人民币6万元。多付单位的钱,装入个人的腰包。2000年9日,金祖平还伙同单位会计采用虚报冒领手段侵吞省血液中心返还给血站血袋差价3.4万元。更可恶的是,金祖平还把黑手伸向了献血员。1996年上半年至1997年10月间,金祖平伙同血站原血源科科长朱某,以天台县血站名义,向献血员收取所谓的“血源组织费”,两人先后多次从中截留人民币6万元,进行私分,金祖平分得3万元。后因其他地方血站收取“血源组织费”东窗事发,他们方收回黑手。
9. 2003年1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市中心血站公款1700多万元进行股票交易的郭虹、卜亚萍、王维三被告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审理。1997年4月,时任西安市中心血站财务科副科长兼三产办会计郭虹、山纳员卜亚萍,与建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办公室副主任王维,为了营利,商议用西安市中心血站在建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的存款申购原始股票,获利与王某(王维之弟,血站业务科科长)4人均分,并商定由郭虹、卜亚萍负责用血站财务印鉴将公款转至股票申购户,由王维具体操作申购事宜。从1997年4月至6月,三人先后五次分别挪用公款351万元,350.744976万元,351.611403万元,351.6114万元,351.6114万元,用于申购“西安饮食”、“环保股份”、“金花股份”、“精密股份”、“宝商集团”五种股票,挪用合计1756.579179万元,共获利30.347864万元,四人均分。获利款现已全部追回,三名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郭虹、卜亚萍、王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方格略)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方格略)
3.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