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路监理师综合知识考前预测试卷(2)
2013-12-30来源/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1149
简答题
1、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完成后,项目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公司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项目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目标和制定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工作流程等步骤,来建立本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
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工程综合说明;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②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③工程量清单;来源:考试大
④施工方案;
⑤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⑦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
⑧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⑨合同条件等。
为了使监理工作规范化进行,总监理工程师拟以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业监理细则为依据,编制施工阶段监理计划。
监理规划中规定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资质;
②审核签署对外报告;考试大论坛
③负责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和支付证书;
④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
⑤签发开工令。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②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控制的分系统;
③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检验;
④签发停工令、复工令;
⑤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监理员职责:来源:www.examda.com
①负责检查及检测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②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人和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③记好监理日志。
问题: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有何不妥?应如何改正?
2.常见的监理组织结构形成有哪几种?若想建立具有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的监理组织机构,应选择哪一种组织结构形式?
3.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中哪几条不正确?为什么?
4.监理计划编制依据有何不恰当?为什么?来源:考试大
5.各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划分有哪几条不妥?如何调整?
标准答案: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中不应包括“确定管理层次”,其他步骤顺序不对。正确的步骤应是:确定监理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组织结构设计和确定工作流程。
2.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和矩阵制。应选择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
3.招标文件内容中:④、⑥、⑧条不正确。因为④、⑥、⑧条应是投标文件(或投标单位编制)的内容。
4.监理计划编制依据中不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细则。因为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的指导施工文件;监理细则是根据监理计划编制的。
5.各监理人员职责划分中的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③、④条不妥,③条中的:“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应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④条也应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①、③、④、⑤条不妥,③、⑤条应是监理员职责,①、④条应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 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采用的是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工作,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分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进行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人总承包范围再进行分包。
问题:来源:考试大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2.如果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应从哪些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其主要手段是什么?
3.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各应在何时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在平行发包模式下,沉桩施工单位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是否视为“甲供构件”?为什么?如何组织检查验收?
5.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影响,试分析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标准答案: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协助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来源:www.examda.com
②协助业主编制标底;
③发布招标通知;
④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来源:www.examda.com
⑤组织标前会议;
⑥现场考察;
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⑧协助业主签约。来源:www.examda.com
2.若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内容为:
①审查分包人资格;
②要求分包人参加相关施工会议;
③检查分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
④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施工材料、作业质量。来源:考试大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采取的主要手段为:
①对分包人违反合同、规范要求的行为,可指令总承包人停止分包人施工;
②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拒签与之有关的支付;
③建议总承包人撤换分包单位。
3.如采取平行发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招标阶段组织考核,如采取总分包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人员素质;
②资质等级;
③技术装备;
④业绩;采集者退散
⑤信誉;
⑥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质保体系;
⑧生产能力。
4.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沉桩施工单位可视为“甲供构件”。因为沉桩单位与管桩生产企业无合同关系。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沉桩单位参加共同检查管桩质量、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出现的索赔:
(1)平行发包模式:
①沉桩单位向业主索赔;
②土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
③业主向管桩企业索赔。
(2)总分包模式:
①业主向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索赔;
②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
③沉桩单位向土建单位(或总包)索赔。采集者退散
3、 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其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的4月1日和9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造价为4 150万元,第三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1.监理公司承担了第三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2.为了做好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以下投资控制措施:
①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②进行工程计量;采集者退散
③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证;
⑥审核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3.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为C公司,业主与C公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①开工前,业主应向C公司支付合同价25%的预付款,预付款从第3个月开始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
②业主根据C’公司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按月支付工程款,保留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保留金按每月产值的10%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③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300万元。
试问:
1.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25天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是多少?(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监理工程师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哪些不属于投资控制措施?
3.业主支付给C公司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在4,6,7,8月底分别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标准答案: 1.附加工作报酬=25(天)×60(万元))/190(天)=7.89(万元),式中60万元为第三标段监理合同报酬额。
2.在所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第⑤项和第⑥项不属于投资控制的措施。
①业主支付给C公司的工程预付款为C公司所承担部分的合同价的25%。即3 355. 00 × 25 % = 838. 75(万元),式中,C公司所承担部分的合同价为:4 150- (275+340+180)=3 355. 00(万元)。
②监理工程师在4,6,7,8月底给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每月支付的工程款扣除每月的保留金(每月产值的10%);从第3个开始还要扣除每月应扣的预付款(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具体计算如下:
a.工程保留金额为:3 355. 00 × 5%=167.75(万元)。
b.第3个月开始每月应扣的预付款为838. 75 ÷4= 209. 69(万元)。
c.监理工程师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的金额:
4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保留金)=480. 00-480×10 % =432. 00(万元);由于432.00万元大于每月付款最低金额300.00万元,故4月底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432.00万元。
6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保留金加预付款扣回,注意保留金限额)=560- 209. 69 -51. 25 =299.06(万元),其中51.25万元为6月底应扣保留金;167. 75-48-68. 50=51. 25(万元),式中68.5万元为5月底应扣保留金,685.00×10%=68.5(万元);由于299.06万元低于合同规定的月付款凭证最低支付限额,故本月暂不支付。
7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预付款扣回)=430-209. 69=220. 31(万元);由于6月底未支付工程款,故7月底监理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99.06+220.31=519.37(万元)。
8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预付款扣回)=620-209.69= 410. 31(万元),8月底监理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10.31万元。
4、 某工程建设项目于1988年3月12日开工,1988年10月27日竣工并验收合格。但在2001年2月,该生活服务区厂房供热系统出现部分管道漏水。经业主检查发现,原施工单位所用管材与其向监理工程师所报验的不相符。若全部更换供热管道将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将造成该厂部分车间停产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业主就此事提出以下要求:1.要求施工单位对服务区供热管道进行全部返工更换,并赔偿该服务区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2.要求监理公司对全部返工工程免费进行监理,并对停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
施工单位的答复是:该服务区供热系统已超过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因此不予保修,也不同意返工,更不同意赔偿停产损失。
监理单位的答复是:监理工程师已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管材进行过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已履行了监理职责。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管材,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问题:考试大论坛
1.依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指出业主的要求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答复中各有哪些错误,为什么?
2.简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标准答案: 1.
(1)业主要求中有如下错误:考试大论坛
①施工单位:“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错误,应由施工单位赔偿全部损失(计人民币20万元);
②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错误,对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损失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③监理合同规定,“如果因监理员过失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或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故按:“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2)施工单位答复中有如下错误:
①“不予保修”错误。因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负责返工修理,该工程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②“不予返工”错误。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不合格工程应负责返工、修理;
③“更不同意支付停产损失”错误。按现行法律,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赔偿。
(3)监理单位答复中有如下错误:
①“已履行了监理职责”错误,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失职;
②“不承担任何责任”错误,应承担相应的监理失职责任。
2.责任承担:
①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单位故意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监理单位应承担失职责任。因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管道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间题。但监理单位未与施工单位故意串通,也未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材料签字。
5、 对某项工程的施工,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万元定金。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
施工合同履行时,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并提供了施工记录。
问题:采集者退散
1.招标时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2.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3.监理工程师对两次索赔申请应如何处理?
标准答案: 参考答案:
1.对承包商资质审查的内容有、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财务报表、人员报表、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分包计划、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项目调查,在建工程项目调查、近2年涉及的诉讼案件调查、其他资格证明。
2.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3.两次索赔处理: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1)对第一次索赔应判定索赔成立。因为:
①遇到文物时的停工应视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工期索赔理由成立;
②承包商及时提供了证据资料;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③承包商及时提出了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记录核实延误的天数。监理工程师签发工期变更指令。
(2)对第二次索赔判定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误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21天内作出答复,表示索赔不成立。
6、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致使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问题]
1.这里所指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2.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标准答案: 1.组织措施包括:
(1)组织增加机械设备和劳力。
(2)调换素质较高的人员进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3)增加每天施工时间,但需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技术措施包括: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1)改进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时间。
(2)采用性能先进的施工机械。
(3)将顺序作业法改为流水作业法或平行作业法。
2.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因为是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是促使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
7、 某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一公路工程,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表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2.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应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3.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4.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标准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有:
(1)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停止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3)要求承包单位立即书面上报有关主管单位;
(4)要求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来源:考试大
2.质量事故调查组应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因为该质量事故属于一般质量事故。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监理单位应参加调查组。因为该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并非由于监理工程师的过失所致,监理单位不应回避。
3.该质量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的过错造成的,一般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该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下列工作:
(1)监督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
(2)组织检查、验收;
(3)签发《工程复工令》。来源:考试大
该质量事故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采集者退散
4.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因为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因为仲裁与诉讼两者只可选其一。
相关推荐:2010年公路监理工程考前预测试卷汇总
1、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完成后,项目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公司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项目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目标和制定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工作流程等步骤,来建立本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
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工程综合说明;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②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③工程量清单;来源:考试大
④施工方案;
⑤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⑦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
⑧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⑨合同条件等。
为了使监理工作规范化进行,总监理工程师拟以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业监理细则为依据,编制施工阶段监理计划。
监理规划中规定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资质;
②审核签署对外报告;考试大论坛
③负责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和支付证书;
④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
⑤签发开工令。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②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控制的分系统;
③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检验;
④签发停工令、复工令;
⑤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监理员职责:来源:www.examda.com
①负责检查及检测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②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人和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③记好监理日志。
问题: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有何不妥?应如何改正?
2.常见的监理组织结构形成有哪几种?若想建立具有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的监理组织机构,应选择哪一种组织结构形式?
3.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中哪几条不正确?为什么?
4.监理计划编制依据有何不恰当?为什么?来源:考试大
5.各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划分有哪几条不妥?如何调整?
标准答案: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中不应包括“确定管理层次”,其他步骤顺序不对。正确的步骤应是:确定监理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组织结构设计和确定工作流程。
2.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和矩阵制。应选择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
3.招标文件内容中:④、⑥、⑧条不正确。因为④、⑥、⑧条应是投标文件(或投标单位编制)的内容。
4.监理计划编制依据中不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细则。因为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的指导施工文件;监理细则是根据监理计划编制的。
5.各监理人员职责划分中的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③、④条不妥,③条中的:“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应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④条也应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①、③、④、⑤条不妥,③、⑤条应是监理员职责,①、④条应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 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采用的是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工作,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分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进行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人总承包范围再进行分包。
问题:来源:考试大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2.如果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应从哪些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其主要手段是什么?
3.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各应在何时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在平行发包模式下,沉桩施工单位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是否视为“甲供构件”?为什么?如何组织检查验收?
5.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影响,试分析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标准答案: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协助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来源:www.examda.com
②协助业主编制标底;
③发布招标通知;
④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来源:www.examda.com
⑤组织标前会议;
⑥现场考察;
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⑧协助业主签约。来源:www.examda.com
2.若采取施工总分包模式,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内容为:
①审查分包人资格;
②要求分包人参加相关施工会议;
③检查分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
④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施工材料、作业质量。来源:考试大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采取的主要手段为:
①对分包人违反合同、规范要求的行为,可指令总承包人停止分包人施工;
②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拒签与之有关的支付;
③建议总承包人撤换分包单位。
3.如采取平行发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招标阶段组织考核,如采取总分包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人员素质;
②资质等级;
③技术装备;
④业绩;采集者退散
⑤信誉;
⑥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质保体系;
⑧生产能力。
4.对管桩运抵施工现场,沉桩施工单位可视为“甲供构件”。因为沉桩单位与管桩生产企业无合同关系。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沉桩单位参加共同检查管桩质量、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出现的索赔:
(1)平行发包模式:
①沉桩单位向业主索赔;
②土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
③业主向管桩企业索赔。
(2)总分包模式:
①业主向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索赔;
②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
③沉桩单位向土建单位(或总包)索赔。采集者退散
3、 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其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的4月1日和9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造价为4 150万元,第三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1.监理公司承担了第三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2.为了做好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以下投资控制措施:
①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②进行工程计量;采集者退散
③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证;
⑥审核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3.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为C公司,业主与C公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①开工前,业主应向C公司支付合同价25%的预付款,预付款从第3个月开始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
②业主根据C’公司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按月支付工程款,保留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保留金按每月产值的10%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③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300万元。
试问:
1.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25天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是多少?(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监理工程师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哪些不属于投资控制措施?
3.业主支付给C公司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在4,6,7,8月底分别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标准答案: 1.附加工作报酬=25(天)×60(万元))/190(天)=7.89(万元),式中60万元为第三标段监理合同报酬额。
2.在所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第⑤项和第⑥项不属于投资控制的措施。
①业主支付给C公司的工程预付款为C公司所承担部分的合同价的25%。即3 355. 00 × 25 % = 838. 75(万元),式中,C公司所承担部分的合同价为:4 150- (275+340+180)=3 355. 00(万元)。
②监理工程师在4,6,7,8月底给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每月支付的工程款扣除每月的保留金(每月产值的10%);从第3个开始还要扣除每月应扣的预付款(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具体计算如下:
a.工程保留金额为:3 355. 00 × 5%=167.75(万元)。
b.第3个月开始每月应扣的预付款为838. 75 ÷4= 209. 69(万元)。
c.监理工程师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的金额:
4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保留金)=480. 00-480×10 % =432. 00(万元);由于432.00万元大于每月付款最低金额300.00万元,故4月底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432.00万元。
6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保留金加预付款扣回,注意保留金限额)=560- 209. 69 -51. 25 =299.06(万元),其中51.25万元为6月底应扣保留金;167. 75-48-68. 50=51. 25(万元),式中68.5万元为5月底应扣保留金,685.00×10%=68.5(万元);由于299.06万元低于合同规定的月付款凭证最低支付限额,故本月暂不支付。
7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预付款扣回)=430-209. 69=220. 31(万元);由于6月底未支付工程款,故7月底监理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99.06+220.31=519.37(万元)。
8月底(工程完成价值扣预付款扣回)=620-209.69= 410. 31(万元),8月底监理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10.31万元。
4、 某工程建设项目于1988年3月12日开工,1988年10月27日竣工并验收合格。但在2001年2月,该生活服务区厂房供热系统出现部分管道漏水。经业主检查发现,原施工单位所用管材与其向监理工程师所报验的不相符。若全部更换供热管道将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将造成该厂部分车间停产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业主就此事提出以下要求:1.要求施工单位对服务区供热管道进行全部返工更换,并赔偿该服务区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2.要求监理公司对全部返工工程免费进行监理,并对停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
施工单位的答复是:该服务区供热系统已超过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因此不予保修,也不同意返工,更不同意赔偿停产损失。
监理单位的答复是:监理工程师已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管材进行过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已履行了监理职责。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管材,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问题:考试大论坛
1.依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指出业主的要求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答复中各有哪些错误,为什么?
2.简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标准答案: 1.
(1)业主要求中有如下错误:考试大论坛
①施工单位:“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错误,应由施工单位赔偿全部损失(计人民币20万元);
②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错误,对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损失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③监理合同规定,“如果因监理员过失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或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故按:“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2)施工单位答复中有如下错误:
①“不予保修”错误。因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负责返工修理,该工程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②“不予返工”错误。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不合格工程应负责返工、修理;
③“更不同意支付停产损失”错误。按现行法律,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赔偿。
(3)监理单位答复中有如下错误:
①“已履行了监理职责”错误,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失职;
②“不承担任何责任”错误,应承担相应的监理失职责任。
2.责任承担:
①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单位故意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监理单位应承担失职责任。因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管道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间题。但监理单位未与施工单位故意串通,也未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材料签字。
5、 对某项工程的施工,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万元定金。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
施工合同履行时,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并提供了施工记录。
问题:采集者退散
1.招标时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2.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3.监理工程师对两次索赔申请应如何处理?
标准答案: 参考答案:
1.对承包商资质审查的内容有、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财务报表、人员报表、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分包计划、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项目调查,在建工程项目调查、近2年涉及的诉讼案件调查、其他资格证明。
2.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3.两次索赔处理: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1)对第一次索赔应判定索赔成立。因为:
①遇到文物时的停工应视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工期索赔理由成立;
②承包商及时提供了证据资料;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③承包商及时提出了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记录核实延误的天数。监理工程师签发工期变更指令。
(2)对第二次索赔判定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误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21天内作出答复,表示索赔不成立。
6、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致使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问题]
1.这里所指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2.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标准答案: 1.组织措施包括:
(1)组织增加机械设备和劳力。
(2)调换素质较高的人员进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3)增加每天施工时间,但需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技术措施包括: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1)改进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时间。
(2)采用性能先进的施工机械。
(3)将顺序作业法改为流水作业法或平行作业法。
2.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因为是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是促使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
7、 某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一公路工程,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表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2.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应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3.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4.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标准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有:
(1)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停止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3)要求承包单位立即书面上报有关主管单位;
(4)要求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来源:考试大
2.质量事故调查组应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因为该质量事故属于一般质量事故。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监理单位应参加调查组。因为该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并非由于监理工程师的过失所致,监理单位不应回避。
3.该质量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的过错造成的,一般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该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下列工作:
(1)监督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
(2)组织检查、验收;
(3)签发《工程复工令》。来源:考试大
该质量事故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采集者退散
4.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因为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因为仲裁与诉讼两者只可选其一。
相关推荐:2010年公路监理工程考前预测试卷汇总
公路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复习讲义汇总
公路监理师《合同管理》答疑精选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