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2013年职称俄语考试报名时间12月3日起
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6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2013年1月9日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点击网上报名 ,选择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并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报名发证登记表中的要求。
报考者注意阅读《韶关市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务费的通告》(附件1)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附件2,粤人发〔2007〕120号)规定的免考条件。
(二)交费确认
我市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采用网上交费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1月9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成绩通知单。
二、考试时间
2013年3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三、语种和专业类别
考试语种设六个,即: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每个专业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只分A、B、C三个级别。考生请仔细阅读附件1后,选择报考级别。
四、考试方式
(一)职称外语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 (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其他
(一)考场设置
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 其中全省日语语种考试的考区均设在省直。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成绩单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60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
1.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的基本特点
(1)2013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大纲未作较大修改。考试用书详细书目见附件6。
(2)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在2012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英语考试用书随书赠送全新改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光盘中附有相应专业的模拟试卷和试题解析。
2.征订办法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附件:
1.韶关市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务费的通告
2.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3.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日
附件1
韶关市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务费的通告
为规范报考程序,提高报考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同意韶关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施网上报名在线支付的复函》(粤人考函〔2012〕123 号)精神,从今年12月1日起我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将实施考务费网上在线支付和考后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2年11月15日起,凡在韶关考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网上(http://sg.gdkszx.com.cn)报名的同时需完成网上支付考务费(具体考试项目参见本通告第五点或相关报名文件)。请各位考生仔细对照相应考试报名文件通知要求,按报名的流程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自行打印报名表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盖章(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进行资格审核;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不需提交报名表),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务费支付。考务费用支付后即进入财政专户,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请各位考生付费之前慎重考虑,切勿错报、漏报。
二、报考人员须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向开户银行咨询网上支付功能的使用流程。
(二)为确保银行卡安全使用,建议不要在网吧或在安全系数较低的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
(四)应避免在银行清算时间段进行支付,以免单边错帐。
(五)在网上点击“支付”前,请记下网上显示的交易订单号等,便于查询、核对。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以在《报名发证登记表》上生成支付号为缴费成功标志,以银联卡扣款单作为缴费凭据,我办不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六)考生在网上支付前、支付后都应核对银行卡余额,确认网上报名支付扣除情况。
(七)如因交易量过大出现短时间内不能进入支付系统的,请稍后再进入,或更换其他银行卡进入。如因网络传输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的,请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八)网上支付失败时,应首先查询银行卡余额,确认是否扣款。如未扣款,再进行第二次网上支付;如已扣款,切记不要进行二次支付,应立即拨打相关银行的网上支付平台的帮助热线寻求解决处理办法。如果考生二次支付出现重复扣款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之前,韶关考区人事考试机构不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请考生自行保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通过(滚动考试在有效期限内)的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7天内持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材料”到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2号服务窗口)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四、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名者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务费网上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未在韶关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具体留意各项报名文件,本办不再另行通知。
五、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目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 、一级建造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此十二项专业资格考试仍需按照网上报名,现场提交资料审核并刷卡缴交考务费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考生认真对照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文件通知要求规范操作。
网上报名缴费咨询电话:0751-8526609、8526601,邮箱: sgrsksb@163.com。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2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文 件
粤人发〔2007〕120号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 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 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 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 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 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 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 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 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考试 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⒈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⒉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⒈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级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⒉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⒊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⒈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注:
(一)表中“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专业人员”是指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县或县以下管辖(不含区,但含行政区辖的乡镇单位)。
(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附件3
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
性 别 |
国籍地区 |
照片 (大一寸) | ||||||||||
身份证号码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专业名称 |
毕业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邮政编码 |
|||||||||||
单 位 审 核 |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成绩通知单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81.职称 外语考试 |
01.A级 |
01.英语综合 |
1.英语综合(A级) |
02.英语理工 |
1.英语理工(A级) | ||
03.英语卫生 |
1.英语卫生(A级) | ||
05.日语 |
1.日语(A级) | ||
06.俄语 |
1.俄语(A级) | ||
07.德语 |
1.德语(A级) | ||
08.法语 |
1.法语(A级) | ||
09.西班牙语 |
1.西班牙语(A级) | ||
02.B级 |
01.英语综合 |
1.英语综合(B级) | |
02.英语理工 |
1.英语理工(B级) | ||
03.英语卫生 |
1.英语卫生(B级) | ||
05.日语 |
1.日语(B级) | ||
06.俄语 |
1.俄语(B级) | ||
07.德语 |
1.德语(B级) | ||
08.法语 |
1.法语(B级) | ||
09.西班牙语 |
1.西班牙语(B级) | ||
03.C级 |
01.英语综合 |
1.英语综合(C级) | |
02.英语理工 |
1.英语理工(C级) | ||
03.英语卫生 |
1.英语卫生(C级) | ||
05.日语 |
1.日语(C级) | ||
06.俄语 |
1.俄语(C级) | ||
07.德语 |
1.德语(C级) | ||
08.法语 |
1.法语(C级) | ||
09.西班牙语 |
1.西班牙语(C级) |
说明: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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