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试题(网友提供)
网友A:
选择题:CAABD AACDA
我大概记得:我选的相邻权。地役权的设立需要依法登记未经依法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地役权无效不影响地役权合同的效力,应适用合同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行,只不过在物权法上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还有报酬率低、通风采光、继续开发、赔偿人乙和丙
指错题:
1、估价人员应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2、假设和限制条件中:依据《估价规范》和委托人要求不对
3、假设和限制条件与注册估价师声明前后矛盾(假设中好像是不能保证建筑质量不承担责任,而声明中却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
4、比较法中路口和楼层属于区域因素而不是个别因素(这个比较玄,凑数的。第一次考没安排好时间)
5、估价对象状况描述过于简略,如土地的四至、地形地势等
6、市场法中可比实例3楼层为3层,未作调整
7、可比实例租金内涵未交代,是否为客观市场租金
8、可比实例空置率未说明取值依据,空置率均为5%
9、比较法中可比实例2交易日期未做修正,或应说明不作修正的理由
10、夹层是否合法应予以调查核实并加以说明
11、市场法中租金的最终确定未列出计算过程,采用简单平均法的理由不充分
12、估价结果缺少车库的价值
13、忘了 。
后面的10个是最后15分钟打铃的时候加上去的,收益法压根就没看。
改错题:把上面10个错误写完看下表还有3分钟时间,草稿纸都给收走了。看下改错题吃惊了,印象中改错题复杂陷阱多还有公式什么的时间肯定来不及了,头一次见纯描述性的。随便瞄了几眼,看到第一问简直就是兴奋+悔恨!这简直就是进店就有礼品赠送嘛!太可惜了早知道提前看一下,问答题耗费时间太多,抽个空就能把这个解决。赶紧回答吧,反正时间上只能回答一个,写了就有可能得分,不写就是0分,幸好这门没有答题卡,我都是最后凃答题卡。
回答的大概:反正意思就是违反合法原则。未得到正式批复,目前实际用途还是住房(后面抄了理论与方法上关于合法原则和法律上许可的两段话,合法原则针对的就是权益)
今天理论考场上抓到个看小抄的,被她后面那位给举报了,偶亲眼所见后面那位手指着她给监考使眼色,监考过去收走了小抄,她的卷子是最后取走的。监考(像是在校生)过了几分钟才跟那个年龄大的(像是考场学校的老师)说这事,这位老师又出去喊来一位主管。主管向作弊的说明纪律,不管看不看什么理由都构成作弊,拿出两页纸(一绿一红)记下身份证号判了零分。后来我偷偷跟着他们,那个监考老师对作弊的说你的情况不同,你是被人举报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不处理你万一她再打电话举报我们就会有麻烦。搞小抄的请慎重啊,违规成本太高!
网友B:
改错题,我写了三个:
1 "申请重建"改为"申请变更"
2 "剩余价值"改"市场价值"
3最后一句“以重新开发为前提”改为"改变用途为前提"
网友C:
改错:
2,收益法公式前后不一致
3,土地使用年限29年错误,应为27年,
4,车库价格未计算,且未作说明,
5,估价结果计算中单价乘以500多错误,应为400多平米,
6,可比案例2中,交易日期为1月份,表格中未作修正,未作说明,
7,可比案例3中,楼层为3层,表格中未修正,未作说明,
8,估价对象说明不全面
9,估价对象为扣除优先受存款,
10,估价方法与选择理由不充分
11,12,13 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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