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第二章练习题及答案-注册会计
2013-06-05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494
【1·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甲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被指证该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被证实违反(),该审计报告被界定为不实报告。
A.《注册会计师法》
B.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D.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注册会计师不可违反选项A、B、C、D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2·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甲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r、z等因大量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重大经济损是,投资者x、Y、z等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投资者。X、Y、Z如果符合利害关系人的条件,则应当包括()。
A.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公司2012年的标准审计报告是不实报告
B.有证据表明投资者x、Y、Z等与甲公司发生了交易活动
C.有证据表明投资者x、Y、z等与甲公司发生的交易活动遭受了经济损失
D.有证据表明投资者x、Y、Z等与甲公司发生了交易活动是阅读分析甲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后作出的经济决策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是指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项A、B、C、D均符合利害关系人条件。
【3·多选题】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可能因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被追究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A.与甲公司恶意串通
B.甲公司示意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C.明知甲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
D.明知甲公司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答案】ABCD
【解析】被迫究连带责任的情形,以上四个选项均属于将被追究连带责任的情形。
【4.单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Y、Z等因大量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投资者X、Y、z等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告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利害关系人投资者X、Y、Z等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弗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下列有关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恶意串通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不实报告丽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C.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已在法定审计报告中限制了报告的使用者,利害关系人不属于限定的报告使用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免责
D.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选项D正确。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和第十条,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属于过失,在事务所存在过失情况下,根据过失大小承担补充责任。
【5·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甲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Y、z等因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经济损失,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告上法庭。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和第十条,ABC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属于过失,下列情形中属于过失的有()。
A.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人员执行甲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B.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得知甲公司2012营业收入可能存在舞弊时,未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
C.审计项目组在缺乏期货投资方面专长人员的情况下对甲公司2012期货收入的确认没有提出任何疑问,直接依据甲公司账面价值予以确认
D.截止到审计报告日,审计项目组没有收到2012年12月底寄出的应收账款积极式询证函回函,在这个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没有再次发函,也没有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上情形均属于过失。
【6·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甲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Y、z等因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经济损失,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告上法庭。根据《司法解释》第七条,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可免除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
A.ABC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承接和执行审计,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但甲公司管理层与治理层串通舞弊导致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甲公司重大舞弊
B.项目合伙人确认甲公司银行存款是否存在时是通过银行询证函回函予以确认的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事后发现该银行出具的是虚假回函
C.项目组成员A负责对甲公司存货监盘,由于部分存货资产存放于境外,A注册会计师未前往实施监盘,而是通过对甲公司存货永续盘存记录的分析来确认该部分存货资产的存在
D.项目组成员8负责对甲公司应收账款函证,审计工作底稿能够证明应收账款函证过程遵循了函证审计准则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的情形表明事务所存在过失。根据存货监盘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于重要存货资产应当实施存货监盘,如果无法实施存货监盘则应当实施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项目组成员A虽然对甲公司存货永续盘存记录进行了分析,但该审计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属于注册会计师存在过失行为,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选项A、B、D均符合《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A.《注册会计师法》
B.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D.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注册会计师不可违反选项A、B、C、D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2·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甲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r、z等因大量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重大经济损是,投资者x、Y、z等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投资者。X、Y、Z如果符合利害关系人的条件,则应当包括()。
A.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公司2012年的标准审计报告是不实报告
B.有证据表明投资者x、Y、Z等与甲公司发生了交易活动
C.有证据表明投资者x、Y、z等与甲公司发生的交易活动遭受了经济损失
D.有证据表明投资者x、Y、Z等与甲公司发生了交易活动是阅读分析甲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后作出的经济决策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是指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项A、B、C、D均符合利害关系人条件。
【3·多选题】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可能因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被追究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A.与甲公司恶意串通
B.甲公司示意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C.明知甲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
D.明知甲公司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答案】ABCD
【解析】被迫究连带责任的情形,以上四个选项均属于将被追究连带责任的情形。
【4.单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Y、Z等因大量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投资者X、Y、z等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告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利害关系人投资者X、Y、Z等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弗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下列有关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恶意串通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不实报告丽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C.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已在法定审计报告中限制了报告的使用者,利害关系人不属于限定的报告使用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免责
D.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选项D正确。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和第十条,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属于过失,在事务所存在过失情况下,根据过失大小承担补充责任。
【5·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甲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Y、z等因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经济损失,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告上法庭。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和第十条,ABC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属于过失,下列情形中属于过失的有()。
A.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准人员执行甲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B.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得知甲公司2012营业收入可能存在舞弊时,未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
C.审计项目组在缺乏期货投资方面专长人员的情况下对甲公司2012期货收入的确认没有提出任何疑问,直接依据甲公司账面价值予以确认
D.截止到审计报告日,审计项目组没有收到2012年12月底寄出的应收账款积极式询证函回函,在这个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没有再次发函,也没有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上情形均属于过失。
【6·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13年4月30日媒体曝光甲公司2012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高估当年资产和利润的虚假信息,投资者x、Y、z等因购买甲公司股票而遭受经济损失,将甲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告上法庭。根据《司法解释》第七条,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可免除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
A.ABC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承接和执行审计,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但甲公司管理层与治理层串通舞弊导致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甲公司重大舞弊
B.项目合伙人确认甲公司银行存款是否存在时是通过银行询证函回函予以确认的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事后发现该银行出具的是虚假回函
C.项目组成员A负责对甲公司存货监盘,由于部分存货资产存放于境外,A注册会计师未前往实施监盘,而是通过对甲公司存货永续盘存记录的分析来确认该部分存货资产的存在
D.项目组成员8负责对甲公司应收账款函证,审计工作底稿能够证明应收账款函证过程遵循了函证审计准则并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的情形表明事务所存在过失。根据存货监盘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于重要存货资产应当实施存货监盘,如果无法实施存货监盘则应当实施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项目组成员A虽然对甲公司存货永续盘存记录进行了分析,但该审计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属于注册会计师存在过失行为,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选项A、B、D均符合《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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