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试题《申论》高分突破试卷(6)-公务员
1、1.社科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披露,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至9月采购的商品,8成高于市场平均价,超过一半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左右,最高的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这些数据反映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十分突出。政府采购,“阳光”已有时日,竞价招标,至少表面上程序大多相当完备。近几年也查处了一些政府采购的腐败案,但总体来说,并未治住“政府一出手,价格往上走”的采购怪状。按说,采购经招标,招标又有严格的规程,政府去采购,也是纯粹的买家,集中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是反常的,这里面必有假招标存在。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不仅假招标一般不会有人去查.监管单位还往往制定了高于市场价的“采购指导价格”,客观上为采购黑幕打了掩护。例如.一台笔记本电脑,一般也就5000元上下,政府采购的价格上限却是1万元,这样不管买的什么笔记本电脑,只要价格在1万元以下,就都算“合乎规定”,既然合乎规定了,还要去查什么呢?政府采购的黑幕.不只是价格的虚高,还有“李代桃僵”的乱买。例如本来的办公需求只是一只U盘.却按市场价买来一台iPhone。又比如说买一台三星最高档手机,采购名目却是“社区监控设施GPS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应急管理系统”,那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不管价格如何,都物超所值了。阳光采购是限制权力的一种“微改革”。总体上,权力是没有约束的,但在采购上有一点,在述职述廉上有一点,在信息公开上有一点。这里一点,那里一点,都是“视条件许可”而有之,说起来是“小步不停步”,不断有进展,但总体上权力仍然伟岸,这一点那一点的“微改革”,就如同撒了些调味的胡椒面。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阳光采购变成腐败的新途径。价格不因阳光而下降,反而抬高了。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并非不完备,既有相关法规,也有实施细则。但是,实际情况是,“防火墙”起不到应有作用.审批关、招投标关和事后公告关都存在不少疏漏。以审批为例,政府的采购资金需要由财政部门出。而审批权就掌握在财政部门手中.审批关口很容易形同虚设。在招投标环节点然程序开放,但实际上政府中意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围标等手段中标,导致“价低者得”成为空话:在事后公告环节,由于缺乏规范,只公布结果,因此社会各界难以监督。政府采购制度不能发挥有效作用,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政府采购作为典型的政府行为,实际上处在封闭运行的状态中。买什么、向谁买、怎么公之于众。基本是政府说了算。外部监管力量无从介入。由于不存在一个可以真正将政府采购权束缚起来的“笼子”,所以,不出现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情况.反而会是咄咄怪事。还要看到,预算制度的不够科学。从另外一个角度刺激了政府采购价格的虚高。一些政府单位,为了防止下一年预算被减。总会在年底突击花钱。预算结余多的单位,为了花完钱,宁愿让采购价一涨再涨。让政府采购真正阳光起来.正常起来.需要治的痼疾不少。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应由政府内部完成.就更需要决策民主化。政府采购的相关监督权必须分散。比如,审批权力可以交给人大.以此避免自己监管自己的问题.这也是公共财政走向阳光财政的必由之路。目前仍显粗糙的招投标和公告环节.需要重新设计,使之真正发挥出监督作用。而最好的监督方式,是采购由政府完成。监督则主要交给社会。财政预算,还需向科学化专业化大幅迈进。政府部门不应是“高富帅”.而应做“葛朗台”。当政府部门的钱来得不是那么容易。花的时候需要仔细掂量之时.“只买贵的”的豪放劲儿,自然会收敛。政府采购,是行政行为的一个窗口。是否得当,是否科学,是衡量行政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行政体系改革.不妨把政府采购作为一个重要突破口。
2.“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政府采购“不差钱”催生了众多“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甚至暗箱操作, 违规采购。这些采购乱象公然发生在民众和法律眼皮子底下,“阳光采购”沦为“阳光下的腐败”。为何政府集中采购这项一直被视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的最佳方案,会出现如此有悖初衷的现象?其实,问题并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执行中的偏差。比如因审核不严造成预算过高,存在不花白不花心理:因监管不严造成权力过分集中,供应商由原来需要到处跑关系,发展为“拿下一人”即可.等等。最为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远远不够。
“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原则之一便是公开、透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开门见山地说道.“有关部门应公开各种采购方式的相关流程及具体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可信。”蒋洪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传言不攻自破。
蒋洪表示,《政府采购法》中的部分程序并未细化;法律颁布于10年前,部分条款不再适合当前实际采购情况……这些.也可能导致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指导意见。蒋洪建议健全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执行环境,真正体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理念。以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约束机制为例.他表示,在项目评审中,一旦专家受利益诱惑。造成采购结果的不公正,专家并不承担责任。“为什么不能通过立法来强化、约束评审专家呢?这就需要更为科学的顶层设计。在能做到的范围内.只有尽量地规范,才能防止一些问题的发生。”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表示。“量身定做”的情况在政府采购领域已很普遍。目前的监督部门主要有财政部门、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来自供应商的监督.比较有意义的还是发挥有竞争力的其他供应商的监督作用,一是因为他们比较专业,二是因为他们动机最强。不过.他介绍说,根据招投标实施条例,对招投标存在异议,可以实名举报。但是因为需要实名.所以很多供应商有顾虑,“不能得罪采购人啊,即使举报属实,采取重新招标了.举报人担心可能会被采购人报复”。在何红锋看来,相关部门的观念需要转变.比如有些政府部门对招标办提出“零投诉”的要求,很多地方政府把“零投诉”作为工作指标,“他们把投诉看成坏事.这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吗?连投诉都不让投诉,监督制度就发挥不了作用,这也是没有道理的”。
3.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政府采购的立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程序、政策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英国早在17世纪就开始政府采购立法。美国于1809年通过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合同要通过竞争方式订立,至今已颁布500多部涉及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也相继制定了政府采购的协议、示范法和指南,以规范统一各国的政府采购管理。世界贸易组织于1994年修订了《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要求签署成员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GPA规定保持一致。
在国外,早期的政府采购仅限于政府部门使用政府预算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实施公共政策需要。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将涉及国计民生的铁路、市政工程、电力、通讯、机场、港口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涵盖了公共机构和部门所有的采购活动,并且凡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即使是向私人融资或者是由私人企业承办。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在欧盟国家,凡是属于政府事权范围内的采购事项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处于经济转轨的俄罗斯,其政府采购范围更广泛.包括政府所需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小到办公用的笔、纸.大到铁路、奥运会项目.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购买性支出的比重高达80%。有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将依靠政府授予许可证或专属经营权的企业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许多国家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占年度GDP的10%。15%。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较为成功的经验表明,采购程序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公开透明、加强制约、规范操作、预防腐败等目标.其中财政预算和支付手段在政府采购程序中发挥着基础性管理作用。
许多国家对各部门采购从业人员都有资格要求.如美国等称为“采购合同官员”。采购人员资格分为不同级次,各级次都有相应的条件和职责.级次的获得和晋升必须通过考试。各部门只有获得采购资格的人员才能组织采购活动和签订合同。有资格的采购人员独立开展采购活动,各部门行政首长不能干预,也不能改变他们作出的决定。采购人员对所作出的决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有的已初见成效。德国要求从2006年1月起,联邦一级政府的所有通用货物和服务必须通过政府统一开发的电子平台采购。韩国已形成由电子招标、电子订货、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各国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模式尽管不尽相同.但对其概念和构成已基本形成共识.即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尤其是因特网),确立公共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形式。这种采购形式的核心内容是重新确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关系的方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障碍,增强采购信息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从政府采购管理的实践来看,运用电子手段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4.为让政府采购价格降下来,J省N市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开始了艰辛的探索之路。他们深入供货单位、采购单位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多次到外地学习好做法、好经验,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2010年年底,N市在全国首推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的新模式.全力破解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诸如价格偏高等问题。2011年1月1日,N市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买“零星”、“小额”和“经常性”的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空调、医疗设备等18类协议供货商品的采购方法实行改革.即由原来采购入直接与供应商洽谈采购商品价格的办法,改变为采购人与多个供应商通过网上竞价采购商品。
实现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有机统一。据统计,截至5月12日.全市网上竞价采购成交次数1300次.总预算金额达1627.7万元,成交价格1438.4万元.比采购前预算价格节省189.3万元,节约率为11.63%”。所谓“网上竞价”就是依靠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一个网上竞价平台。采购方式有单品牌反拍、多品牌比价和多部门团购三种形式。政府单位需要采购的产品品种直接在网上公布,但只公布了产品名称、规格、售后服务要求以及要货时间等.没有需求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样,想上网竞价的供应商在平台上看到需求后。可发布价格等基本情况,但不能公布企业名称、联系人和电话。不仅如此,上述所有信息也对政府采购操作部门、监管部门全部“屏蔽”。在规定的时间里,多家企业报价后经过几轮竞价,最后确定一家最低报价企业成交。此时,网上才会自动公布双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而这个时候任何一方希望在买卖交易过程中谋取其他利益的机会已经没有了。
2012年N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再“升级”,新增的手机报价、短信提醒、批量采购等功能让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类产品成交率更高、速度更快、价格更低。“升级版的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更加有效防止了政府采购中不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了资金节约率.从而实现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有机统一。”N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L如是评述。
“网上竞价”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把握政府采购改革关键环节。一是采购人和供应商“背对背”。政府单位需要采购的产品品种直接在网上竞价平台公布,但只公布产品名称、规格、售后服务要求以及要货时问等。没有需求方的单位名称、联系姓名和联系电话。想上网竞价的供应商在平台上看到需求后,可发布价格等基本情况,但不能公布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述所有信息也对政府采购操作部门、监管部门全部“屏蔽”,在规定的时问内,多家企业报价后经过几轮竞价,最后确定一家最低报价企业成交。此举有效地隔离了采购人与供应商的联系.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不正当采购行为。二是政府采购供应商竞争“面对面”。开发网上竞价系统手机报价功能,供应商通过装有“安卓”或者“苹果”操作系统的手机.可在规定时问内随时随地上网参与竞价。同时,推出短信提醒功能,每个工作日16:30后,对公示的采购项目向供应商进行短信提醒。每个工作日15:00后,短信提醒采购人项目竞价结果和待办事宜。项目成交确认后.短信提醒供应商尽快办理合同签订。针对以往采购人自选商品品牌,且经销该品牌的供应商数量较少,相互串通,容易形成价格同盟的情况,引入多品牌比价方式,采购人在选择产品品牌时必须选择多个品牌;为杜绝品牌垄断行为,在实行网上竞价时规定:在同一中标品牌内除了中标人指定的供应商之外,政府采购机构还能另外指定同一品牌的其他供应商,此举加大了竞争力度.达到“便宜”的目的。三是政府采购“一网通”。传统政府采购方式从确定采购需求、联系供应商、议定商品价格、签订采购合同等事项均需人工办理,费工、费时、效率低。网上竞价采购设置“购物车”、商品浏览、采购分类、商品过滤查询等功能,具有产品信息量大、手续简单、操作方便、方式灵活等优点,从采购发起到采购结束只需两个工作日,所有事项均在网上完成。
第二,创新协议供货商品网上采购方式。一是单品牌反拍。采购人在提出产品需求时,自选一个品牌并在网上发布需求。由3个以上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经多轮反向竞价后形成最低价格。最后由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采用本方式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二是多品牌比价。采购人提出2个以上(含2个)同档次的品牌在网上发布需求。协议供应商同时在网上报价,系统自动将最低报价供应商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多品牌比价方式与单品牌反拍方式相比,产品价格竞争更加激烈。采用本方式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显示器、投影机、空调、路由器等。三是批量化采购。针对以往单个部门小额零星采购,缺乏对供应商的吸引力等情况,开发批量集中采购功能,系统对各单位发布的采购需求自动“合并归集”,将不同采购单位采购的相同产品进行汇总。待产品数量达到一定额度后,网络自动发出汇总后的采购需求。各供应商对这一经过“整合”的总需求展开网上竞价,形成了规模优势,吸引供应商给予更多优惠,进一步提高资金节约率。
第三,建立政府采购过程实时监控机制。一是建立政府采购过程数据库。应用政府采购网上运行系统。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留痕,全程记录采购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以及每一次产品竞价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公示。二是建立政府采购网上电子监察系统。采购主管部门随时在线跟踪监督,任何单位任何人的每一次网上竞价都会留痕迹,并保留15年。一旦发现问题,采购单位、监管、监察部门均能通过采购过程数据库,还原每一次历史采购记录,分清各方责任。同时,不定期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不规范采购行为的发生。三是建立协议供货商网上竞价诚信评价体系。出台《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每一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单位、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都对成交供货商的供货价格、供货时效、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满意度进行网上“好评差评”,系统自动将评价结果转换成“诚信指数”。对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分别扣除“诚信分”,低于一定分值的供货商,取消网上竞价资格。已先后有2家供应商被暂停6个月到1年的协议供货资格;有4家被约谈警告,其中3家被扣缴履约保证金。
5.新近出台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2012年起,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应面向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的消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2012年1月1日起,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办法》还制定了鼓励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此外,《办法》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十一五”期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9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亿元,年均增长23.5%。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表示,《办法》体现了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意向,但是实际操作当中比较复杂,必须考虑规定的可行性和可评价性。相关比例的合理性,也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
6.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由每年5亿元增至8亿元.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日前从B市经济信息化委获悉,根据《B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本市小微企业获得的政策扶持将越来越“实惠”。
之前根据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30%的政府采购要向中小企业倾斜.但中小企业往往很困惑.到底哪30%是我的呢?市经济信息化委新闻发言人姜贵平说,相比以往较为笼统的比例规定,这一次的《发展意见》将中小企业受扶持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应向小微企业采购;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发展意见》还提出,本市将设立B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初期规模20亿元。此外,为促进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市经济信息化委还带头首次对商业、服务业等非工信类中小企业参与创新融资给予2%的贴息支持。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市创新融资总额达36亿元,超过2011年全年总额14亿元的157%。同时,规范引导基金运作,截至2012年10月末,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分5批设立了22家参股创投企业,注册金额达到35亿元.有效地支持了初创期小微企业的发展。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和规范化工作,全面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八点:一、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三、积极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四、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工作;五、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七、扎实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八、积极开展加人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1”中提到“政府一出手,价格往上走”,请根据“给定资料”。针对这种“采购怪状”谈谈你的看法。(15分)
要求:分析透彻,条理清楚,不超过250字。
二、假定你是某省采购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请认真阅读“给定资料2、3”,结合我国实际,概括从中可以获得的启示。(10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250字。
三、N市首推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新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请根据“给定资料4”,为政府采购网站写一则宣传短文,向供应商介绍该模式。以期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语言凝练,用语恰当;
(3)不超过550字。
四、假如你是B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请结合“给定资料5、6”,拟写一份《关于B市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通知》的内容要点。(20分)
要求: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400字。
五、“给定资料2”画线部分提到…阳光采购’沦为‘阳光下的腐败’”,请参考“给定资料”。
结合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围绕“规范政府采购”主题,写一篇文章。(35分)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
(4)总字数800~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