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标准-物业管理师考试-考试大
2012-12-27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667
人社厅发〔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调,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物业经营管理 |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物业管理实务 |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数量 |
报名人数 |
实考人数 |
合格人数 |
合格率 (%) |
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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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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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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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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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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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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