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经纪机构考核合格。
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机构注销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
(三)脱离房地产经纪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
(四)同时在2个及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经纪行业管理规定。
三、注册提交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注册证书原件。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省内变更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册证书原件。
2、出省变更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册证书原件。
3、外省变更到我省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原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同意变更盖章)(一式二份);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注册证书原件。
四、数量: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