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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单选题1-100答案解析

2012-12-29来源/作者:卫凯点击次数: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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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试题: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单选练习题1-100

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的特征。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既要符合实体法,又要符合程序法,选项A说法错误。要求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选项B说法错误。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选项D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该题针对“行政法的渊源”知识点进行考核]
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司法权的内容。行政司法权,即行政主体作为第三人,在法定范围内对一定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进行裁判处理的权力,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处理权,不包括行政处罚权。
[该题针对“行政主体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主体。地方政府派出机关是行政主体,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只有经过法律、法规授权才能获得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该题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知识点进行考核]
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文物局属于文化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机构包括: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了解常见的即可。
[该题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知识点进行考核]
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都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监督主体。
[该题针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该题针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公务员行政制裁的形式。公务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失职行为,不适用《行政处罚法》,而应由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依《公务员法》给予制裁,行政制裁的形式是行政处分,如果触犯刑律,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题中,A项行政处罚和B项行政强制应排除,D项有一定的迷惑性。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根据违法违纪事实分别处以不同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开除是最严重的一种行政处分。根据题意,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该题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知识点进行考核]
9.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核的是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第一,它们的设立机关不同。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第二,它们的职能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第三,它们的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该题针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派出机构。税务所属于派出机构,经《税收征管法》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授权范围内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该题针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对行政行为的判别。行政行为的内容有:赋予权益或课以义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地位和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选项D不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内容和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颁发营业执照行为是一种依申请的单方、要式行政行为,是行政许可的一种。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而且应当公正、合理,符合法律的目的和公共利益。本题中,选项C错在人民法院只能对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变更。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无效、撤销和废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抽象行政行为区别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之一是行政行为对象的普遍性。
[该题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监督的特征。行政监督的主要特征是
(1)行政监督的行为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为的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
(4)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管理目标的具体实现。
[该题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遇有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法定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紧急措施或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这是法律赋予某些特定行政机关的一种紧急处置权。选项A和选项B是执行性强制措施中的直接强制,选项D是执行性强制措施中的间接强制。
[该题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时效制度。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所以选项A错误。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但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另有时间规定,选项B说“政府信息公开,都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概念。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选项C属于行政审批。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的变更、注销情形。保护相对人权益的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而不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第九条确立了行政许可不得转让的原则,即“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默示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和变更申请。所以A
B.C三项是错误的,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属于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故D项说法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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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法的信赖保护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第8条的规定,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A
B.D三项都体现了该原则。C项中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情况,不符合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中的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故本题正确答案应选C。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法》第24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知识点进行考核]
2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2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期限。《行政许可法》第32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本题选C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2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该题针对“听证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程序。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另外一种是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选项B错误。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选项C错误。
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听证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款规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据此,进行实质审查才需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如果进行形式审查,只需一名即可,选项A错误。
本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选项B正确。
本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不都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据此,选项C错误。
本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9.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其他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选项B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3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费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3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所以选项C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费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3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特征。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说明并非所有的行政主体都当然享有行政处罚权,一个行政主体是否享有行政处罚权以及享有何种处罚权应当由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同时,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不得超越。故本题选项C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3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本题选项B说法错误,不能类推适用。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包括行政处罚依据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均不受处罚。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3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罚款处罚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给予罚款的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同一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对其实施两个以上处罚。但是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同一当事人实施两种违法行为(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实施两个以上同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只要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不能对二者均实施处罚。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3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理论分类。行为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采取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选项A属于刑罚,选项C属于人身自由罚,选项D属于训诫罚。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3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种类中行为罚的相关内容。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为罚的一种,其目的都是为了纠正违法、改进工作。而限期整改、限期治理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一种行政命令,不剥夺相对人行使权利的资格,只是责令相对人在继续生产或经营的同时进行整顿改进。
暂扣许可证、执照和责令停产停业都表现为行政机关暂时或在一定期限内,收缴扣留相对人的证照,限制其权利的行使。而吊销许可证、执照的特点,在于缴销违法相对人的证照,剥夺已经获得的行政许可权利,终止其继续从事该证照范围内活动的权利或资格。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3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由此可知A的说法是错误的。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由此B项是错误的。
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就临时性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但是行政法规不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所以选项C错误。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由此,选项D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的设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8.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不能设定罚款处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规章设定。所以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的设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9.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了三个知识点,即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中受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接受委托的组织。既有横向知识点的比较,又有纵向知识点的串联,此题有一定的难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仅限于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4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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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经过对调查结果的审查或根据集体讨论结果,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A不好理解。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处罚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的,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遇有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法定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紧急措施或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对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当事人有权采取的是即时性的强制措施,而不是执行性的强制措施。执行性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因此,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此,C项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选项A属于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因此不适用听证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人身扣留属于行政强制中的人身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选项C不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按照规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选项A表述正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选项B应当是“财政部门”;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选项D符合规定。故本题选B符合题意。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该题针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于
(1)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2)税务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3)税务机关作出的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行为。选项C正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4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对于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地进行;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4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行政复议法。因此行政复议是以申请人的申请为前提,所以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其中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上述规定,如果认为不合法,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规定的附带审查申请。因此,B项是错误的。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因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因此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复议权,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概述和受案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4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概述和受案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5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依此,选项AB错误。选项C的复议机关应是县公安局或县政府。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5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一)项,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复议机关是区人民政府,正确答案是B。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5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转送管辖的条件。适用转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
(2)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3)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5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选项A错误。相对人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相对人当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受“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中关于60日规定的限制。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人还可以将情况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认为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的,应当责令其受理或者必要时可直接受理。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对符合法定复议条件,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程序性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应该继续计算。因此,选项A错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机关在处理期间,要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因此,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5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行政复议中止。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A项错误。
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B项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C项错误。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中止。因此,D项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5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调解。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所以选项A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复议调解书生效后一方反悔的,不影响行政复议调解书的效力存在。所以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知识点进行考核]
59.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和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的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6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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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包括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C项中被申请人的陈述属于“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种类中的,但不是单独的证据种类,因此C项是正确选项。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6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但不得以同一基本事实或理由重新申请复议。A项错误。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错误。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及设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之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本题选项B受遗赠人是有权拒绝接受遗赠的,不违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其它选项中的行为都给其他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该题针对“民法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6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始于成年,但是,法律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点进行考核]
65.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对法人概念的理解。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组织的独立性、财产的独立性和责任承担的独立性。所以,某大学法律系、某机关财务科、某公司市场部均不具有独立性特征,不是法人。另外,分公司、分厂、分行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知识点进行考核]
6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效力目的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原权和救济权。
[该题针对“民事权利”知识点进行考核]
6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本题让选择既属于双方行为、又属于实践性行为的选项。遗嘱行为属于单方行为,先予排除。选项ACD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行为都是诺成性行为,借用合同行为属于实践性行为,除意思表示之外,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所以答案只能选D。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6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6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7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类别。其中,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
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不要式、有偿合同。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7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再代理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全面,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7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按照规定,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包括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选项A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73.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享有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变动时的登记,是公示原则的体现。
注意区分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公示原则的作用是“使人知”,它要求当事人以法定公开的方法让公众知晓何人取得何种物权,何人丧失何种物权,防止第三人因不知晓物权的状态而蒙受损失。公信原则的作用是“使人信”,它让受让人充分信赖法定的公示方法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不必顾及物权的真实状态与公示的状态不符,大胆地进行交易,信赖公示的交易是安全有效的。
[该题针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7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因继承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继受取得,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7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添附的概念。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添附具体表现为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况。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7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的相关规定。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各自确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形态。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的效力:共有人内部依份额享有共有权;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有分割请求权;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共有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即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可单独或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共同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有关系。
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这是共同共有的要求,并不是按份共有的要求。选项A错误。
在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要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根据规定,分割共有财产时,对可分物,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不可分物,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选项B错误。
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才发生对外效力,这是共同共有的效力,并不是按份共有的效力。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77.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划分其共有权的份额,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7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优先购买权及物权优先效力。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所以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但因物权具有优先效力,所以物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79.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灯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或者设备间等机构部分属于共有部分。所以选项A错误。
业主大会属于非法人团体,具有诉讼能力,所以选项B错误。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8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分类。依担保物权成立时,担保标的物的范围是否固定为标准划分,可以将担保物权分为固定财产担保物权与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固定财产担保物权,是指以范围固定的财产为标的物而成立的担保物权;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是指以内容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成立的担保物权。
[该题针对“担保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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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的理解。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都是非法占有,所以选项A错误。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不管何时都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选项B错误。
我国《物权法》第243条仅规定了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而对善意占有人可否要求有益费用的偿还,以及恶意占有人可否要求必要费用的偿还未予规定。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占有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8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取得。占有的原始取得不以合法为必要,也不以行为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因此,选项AB说法错误。继受取得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占有的让与和占有的继承。因此,选项C说法正确。树上果实落入邻居院内是因自然事件而取得,非因事实行为而取得。因此,选项D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占有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8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程序。
[该题针对“债的保全和担保”知识点进行考核]
8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途径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题针对“债的保全和担保”知识点进行考核]
8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债的概括承受的概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是合同的概括承受。
[该题针对“债的移转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8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抵消。抵消是互负同类给付债务的双方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冲抵,以相互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张某与黄某之间互负同种性质的债务,可以抵消。
[该题针对“债的移转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87.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不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该题针对“合同概述、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88.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双方权利、义务分担的不同,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所以,本题应当选A。选项B是划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标准。选项C是划分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的标准。选项D是划分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标准。
[该题针对“合同概述、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89.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该题针对“合同的订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9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选项
C.D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的订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9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的合同。按照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该题针对“合同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9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93.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双方的债务都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因此,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对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如果先履行义务一方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除以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选项B错误。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这里没有除外条款,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9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涉及运输的风险承担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合同在乙地履行时,随着合同的履行交付,风险已经转移至甲。而在甲丙之间合同成立时,根据上述第144条的规定,风险转移至丙承担。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9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及其效力问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届满。
[该题针对“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9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9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99.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所以选项B错误。
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直至主债务还本付息为止,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所以选项C错误。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保证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10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不同于质权和留置权,转移物的占有。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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