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执业药师药事与法规考试试题分析
1、GMP、GSP、GUP等认证有效期为5年;各类许可证也是5年;药品批准文号5年内不得变更,但停产3年后批号没用;
2、执业药师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
3、医疗机构有关配制记录和质量记录至少保存2年备查;
4、药品零售企业处方、精神药品处方、医用毒性药品处方一次有效处方必须保留2年备查;
5、GSP中药品检验应有完整记录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记录保存5年,
6、药品退货记录保存3年;
7、生产毒性药品要建立完整记录保存5年备查;
8、麻醉药品处方3年备查;
9、批发企业购进药品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10、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记录应当保存至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11、已获得国家专利的药品其它申请人在此药品专利满前2年可以提出注册申请;
12、药品广告审批批准文号有效期1年;
13、药品行政保护期限7年6个月;
14、第一类二类戒毒药品经批准为试生产期2年;
15、戒毒用美沙酮处方要留有2年备查;
16、药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17、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18、物料按规定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3年;
19、批生产记录应当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批生产记录保存3年;
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协议有效期1年;
21、外配处方要经药师审核签字后保存备查时间2年;
22、参保人员一年时间后可以提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
23、国家药品目录原则上每2年调一次;增补工作第1年一次;
24、进口药品代理商与国外厂家协议多久后到国家有关部门备案:2个月;
25、伦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程序,所有会议及其决议都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保存至临床结束后5年;
26、制剂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要按规定记录并上报,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27、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30日申请,原发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工作日内决定;
28、药品批发企业与药品零售企业要申请申办企业,药局都是在收到申请日三十日内做决定。
29、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凡接触药品的人员都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诸如以上的如果能整理一下就容易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