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NAETI)考生须知 _ 口译笔译
1.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身份证号的身份证明);
2)军、警人员身份证件;
3)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证件;
4)居民户口簿(适用于未成年考生)。
2.考生入场
1)考生入场只准携带考试用笔(黑色或蓝色水笔或圆珠笔)和单一计时功能的表。其他物品(如电子记事本类、电子字典、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文字资料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带入的视为违纪。
2)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上。笔译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口译考试正式考试开始后,所有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3)考生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的指令,不得随意离座,不得相互交谈,不得有影响其他考生的任何行为。
3.考生中途离场
笔译考试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要求离场时,监考人员收回全部考试材料后,可以离场。考生离场后,无论题目答完与否,都不准以任何理由再返回考场续考,不准在考场所在建筑物内停留。口译考试正式考试开始后到考试结束前,不准考生离场,以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场的考生,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场续考。
4.笔译考试
1)考生入坐后,监考人员发试卷。
2)考生填写答题纸的考生姓名和考号栏,内容不能超出密封线,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试不分段计时。答案必须书写在答卷相应的答题位置,否则无效。卷面书写力求工整。字迹不清,难以识别的,不予评卷。
4)考生只准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笔答题。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但考生不能离开座位,待监考人员收回全部试卷和答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5.口译考试
1)考生入坐后,保持考场安静,有问题举手示意。
2)监考发答题录音带/光盘后,考生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笔填写答题录音带/光盘标签上的考生姓名和考号栏。
3)考生正确地将答题录音带/光盘放入录音机座/光驱。
4)考生戴好耳机和麦克风,调节音量,试听、试录。
5)在正式录音考试前,考生有5分钟的时间阅读口译考试内容提示页的内容。
6)播放到考试结束信号后,考生不能离开座位,监考人员收回全部录音带/光盘、提示页并清点无误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6.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纪,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在试卷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答题纸、录音带上错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笔译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口译开考后未到指定座位考试的;
●证件不齐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办理复核的;
●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号上参加考试的;
●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携带电子器材,拒绝放到指定位置的;
●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作答的;
●未用规定文字作答的。
●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威胁他人安全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作弊,取消本次成绩,2年内不准参加该项考试:
●偷看他人答卷,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夹带文字、电子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试卷的;
●携带或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的;
●请他人替考的;
7.其他
1)本考试因特殊原因取消或有关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时,考生可以参加重考,但考试机构不负责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后果。因其他原因无法向考生提供成绩时,已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要求全额退回报考费,或者参加安排的重考,但不负责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后果。
2)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只限于漏评与登分错误。
3) 考生报名后,不办理退考、退费。考生缺考,不退费。
4)中国教育考试网的地址:http://www.neea.edu.cn
5)教育部考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邮编:100084。
编辑推荐:2012年上半年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时间